在6月3日越南工會第14屆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越南勞動總聯合會副主席阮春雄表示,修訂補充的《越南工會章程》草案預計將工會會費繳納標準降至作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工資的0.5%。
目前,勞動者和工會會員每月必須繳納工會會費;企業必須從作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工資基金中提取2%作為工會經費。越南工會正提議修改一些繳納2%的對象,以確保與2024年《工會法》同步統一。

修訂章程同時補充規定,每年勞動總聯合會需向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報告工會財務預算和決算;規定特殊組織模式,包括隸屬於勞動總聯合會的經濟集團工會、總公司工會,以及鄉、坊、特區工會。
精簡機構後,自2025年6月1日起,行政機關、使用100%財政預算工資的國有企業及武裝力量的基層工會停止收取工會會費和經費。在自主事業單位、非公立企業工作的工會會員和勞動者仍屬於繳納工會會費的範圍。
越南工會第14屆代表大會(2026-2031年任期)於6月3日至5日舉行。2023-2026年期間,各級工會已支出超過27.2萬億越南盾用於關懷和支持勞動者的活動;新發展了超過220萬名會員,並記錄了產生超過40萬億越南盾效益的創新舉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