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峴港特別困難地區居民獲100%玉靈參種苗購置補貼

多項支持:有需求和能力的戶、組戶種植玉靈參

關於玉靈參的調整範圍,是指經主管部門批准的玉靈參保護與開發規劃區域。

具體包括5個鄉:南茶眉、茶嶺、茶立、茶稜和茶雲,以及經有權機關批准試種方案、適應種植條件的玉靈參引種區域。

對於特有茶桂皮和其他藥用植物,種植區域位於全市規劃範圍內,並經主管部門批准。

適用對象為居住、現住址在決議調整範圍內的戶、組戶和個人。

有需求、有能力投資種植玉靈參、特有茶桂皮和其他藥用植物,並滿足支持條件規定的,可獲得支持。

機關、事業單位、森林管理單位、合作組、合作社、聯社和依法設立、註冊的企業,若在本市農村農業地區有投資項目,也可獲得支持。

根據決議規定,對新建藥用植物種苗給予支持:對需要且有能力投資種植玉靈參、特有茶桂皮和其他藥用植物的戶、組戶和個人,最高支持種苗購置費的80%。

單獨對現住址在特別困難地區的戶、組戶和個人,種植玉靈參、特有茶桂皮和其他藥用植物的種苗購置費給予100%支持。

越南峴港特別困難地區居民獲100%玉靈參種苗購置補貼

支持藥用植物種苗生產基地投資

關於支持藥用植物種苗生產基地投資,具體規模條件:新建種子林面積2公頃以上,藥用植物苗圃1公頃以上,母本園1公頃以上。

高質量藥用植物種苗生產中心項目或工程,年生產規模至少100萬株。

採用組織培養方法的藥用植物苗圃項目或工程,面積至少0.5公頃。

據此,對每個按規定項目或工程給予總投資額50%的支持,但不超過規定上限。

具體:新建種子林和母本園,每公頃最高5500萬越南盾。

建設藥用植物苗圃,最高1億越南盾;每個高質量藥用植物種苗生產中心項目或工程,最高1億越南盾。

每個採用組織培養方法的新建藥用植物苗圃項目或工程,最高1億越南盾。

越南峴港特別困難地區居民獲100%玉靈參種苗購置補貼

除一般支持機制外,玉靈參作為重點作物,享有特殊支持機制:對組織投資種植玉靈參的成本,最高支持總投資的5%,但每個項目或方案不超過20億越南盾。

除一般支持條件外,項目投資方必須提交有權機關按照已批准方案對玉靈參種植投資驗收的文件,並附上憑證、發票,證明已投入的種植成本,作為審查和確定支持依據。

經批准種植玉靈參的項目或方案,面積規模至少15公頃以上。

對戶、組戶、個人的玉靈參種苗支持:在2026年至2030年期間,每戶、組戶、個人最多支持2000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