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项支持:有需求和能力的户、组户种植玉灵参
关于玉灵参的调整范围,是指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玉灵参保护与开发规划区域。
具体包括5个乡:南茶眉、茶岭、茶立、茶棱和茶云,以及经有权机关批准试种方案、适应种植条件的玉灵参引种区域。
对于特有茶桂皮和其他药用植物,种植区域位于全市规划范围内,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适用对象为居住、现住址在决议调整范围内的户、组户和个人。
有需求、有能力投资种植玉灵参、特有茶桂皮和其他药用植物,并满足支持条件规定的,可获得支持。
机关、事业单位、森林管理单位、合作组、合作社、联社和依法设立、注册的企业,若在本市农村农业地区有投资项目,也可获得支持。
根据决议规定,对新建药用植物种苗给予支持:对需要且有能力投资种植玉灵参、特有茶桂皮和其他药用植物的户、组户和个人,最高支持种苗购置费的80%。
单独对现住址在特别困难地区的户、组户和个人,种植玉灵参、特有茶桂皮和其他药用植物的种苗购置费给予100%支持。

支持药用植物种苗生产基地投资
关于支持药用植物种苗生产基地投资,具体规模条件:新建种子林面积2公顷以上,药用植物苗圃1公顷以上,母本园1公顷以上。
高质量药用植物种苗生产中心项目或工程,年生产规模至少100万株。
采用组织培养方法的药用植物苗圃项目或工程,面积至少0.5公顷。
据此,对每个按规定项目或工程给予总投资额50%的支持,但不超过规定上限。
具体:新建种子林和母本园,每公顷最高5500万越南盾。
建设药用植物苗圃,最高1亿越南盾;每个高质量药用植物种苗生产中心项目或工程,最高1亿越南盾。
每个采用组织培养方法的新建药用植物苗圃项目或工程,最高1亿越南盾。

除一般支持机制外,玉灵参作为重点作物,享有特殊支持机制:对组织投资种植玉灵参的成本,最高支持总投资的5%,但每个项目或方案不超过20亿越南盾。
除一般支持条件外,项目投资方必须提交有权机关按照已批准方案对玉灵参种植投资验收的文件,并附上凭证、发票,证明已投入的种植成本,作为审查和确定支持依据。
经批准种植玉灵参的项目或方案,面积规模至少15公顷以上。
对户、组户、个人的玉灵参种苗支持:在2026年至2030年期间,每户、组户、个人最多支持2000株。
(编译:Ivy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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