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特別都市法擴大胡志明市與各地的聯繫

出席特別都市法草案徵求意見會議的有阮孟強同志——越共中央候補委員、市委常務委員、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胡志明市國會代表團、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各廳局領導以及東南部地區和九龍江三角洲各省市領導。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孟強在會議上表示,特別都市法草案包括9章46條,全面規定了都市建設、管理、發展的定位、作用、機制、政策、權限和責任。特別都市被確定為具有國際地位,按照多極模式發展,擁有現代化、智慧的基礎設施和治理。同時,它是治理模式的協調中心,特別都市區的核心,以及全國創新融合的重要極點。然而,這一地位只有當城市與各地在共同發展空間中緊密聯結時才能發揮。“制定特別都市法不僅為胡志明市創造法律框架,還旨在構建面向未來的治理和區域聯動模式”,阮孟強說。

從地方角度,永隆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竹山認為,要提高區域聯動效率併發揮胡志明市與周邊各地的互補性,首先需要確保規劃工作的同步性和一致性。他建議區域聯動基礎設施應優先從中央預算、地方預算和其他合法資源投資,以使胡志明市發揮增長火車頭作用並增強對整個區域的輻射力。他建議集中投資連接各地的沿海公路,以拓展發展空間,有效開發海洋經濟、物流和旅遊潛力,為九龍江三角洲和南部地區創造新的增長動力。胡志明市是該地區最大的培訓與就業中心,與九龍江三角洲各省市的勞動力市場緊密相連,因此需要加強協調機制,共享人力資源,尤其是高素質人才。

越南特別都市法擴大胡志明市與各地的聯繫

胡志明市經濟大學原副校長阮仲黃教授博士在會議上強調,發展區域聯動基礎設施系統具有特別重要意義,其中應優先建設胡志明市與東南部地區和九龍江三角洲各地的交通基礎設施。同時,需要建立區域基礎設施發展基金,資金來源包括國家預算、社會化資源和其他合法籌集渠道;建立各地之間的責任、利益和收入分享機制,為區域聯動基礎設施投資創造可持續資源。阮仲黃教授博士認為,胡志明市和各地需要加強連接、共享和有效利用某些數字基礎設施的共用數據,以提高治理質量、優化資源並服務增長目標。同奈省財政廳副廳長範俊英認為,建立區域基礎設施發展基金是必要的,這是為胡志明市和區域內各地提供更多資源投資區域聯動基礎設施項目的必要機制。該基金將有助於多元化籌資渠道,吸引更多資源參與基礎設施發展投資,為促進增長和提高整個區域競爭力創造動力。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孟強在總結研討會時感謝各省、單位領導就特別都市法的區域聯動作用提出的非常中肯的意見。這些意見內容將被胡志明市充分吸收、審查,以儘快完善草案。特別都市法的機制和法律框架將為更好地發揮區域聯動作用創造條件。胡志明市的發展始終與各地緊密相連,有助於推進各地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