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特别都市法扩大胡志明市与各地的联系

越南特别都市法扩大胡志明市与各地的联系

出席特别都市法草案征求意见会议的有阮孟强同志——越共中央候补委员、市委常务委员、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团、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各厅局领导以及东南部地区和九龙江三角洲各省市领导。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孟强在会议上表示,特别都市法草案包括9章46条,全面规定了都市建设、管理、发展的定位、作用、机制、政策、权限和责任。特别都市被确定为具有国际地位,按照多极模式发展,拥有现代化、智慧的基础设施和治理。同时,它是治理模式的协调中心,特别都市区的核心,以及全国创新融合的重要极点。然而,这一地位只有当城市与各地在共同发展空间中紧密联结时才能发挥。“制定特别都市法不仅为胡志明市创造法律框架,还旨在构建面向未来的治理和区域联动模式”,阮孟强说。

从地方角度,永隆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竹山认为,要提高区域联动效率并发挥胡志明市与周边各地的互补性,首先需要确保规划工作的同步性和一致性。他建议区域联动基础设施应优先从中央预算、地方预算和其他合法资源投资,以使胡志明市发挥增长火车头作用并增强对整个区域的辐射力。他建议集中投资连接各地的沿海公路,以拓展发展空间,有效开发海洋经济、物流和旅游潜力,为九龙江三角洲和南部地区创造新的增长动力。胡志明市是该地区最大的培训与就业中心,与九龙江三角洲各省市的劳动力市场紧密相连,因此需要加强协调机制,共享人力资源,尤其是高素质人才。

越南特别都市法扩大胡志明市与各地的联系

胡志明市经济大学原副校长阮仲黄教授博士在会议上强调,发展区域联动基础设施系统具有特别重要意义,其中应优先建设胡志明市与东南部地区和九龙江三角洲各地的交通基础设施。同时,需要建立区域基础设施发展基金,资金来源包括国家预算、社会化资源和其他合法筹集渠道;建立各地之间的责任、利益和收入分享机制,为区域联动基础设施投资创造可持续资源。阮仲黄教授博士认为,胡志明市和各地需要加强连接、共享和有效利用某些数字基础设施的共用数据,以提高治理质量、优化资源并服务增长目标。同奈省财政厅副厅长范俊英认为,建立区域基础设施发展基金是必要的,这是为胡志明市和区域内各地提供更多资源投资区域联动基础设施项目的必要机制。该基金将有助于多元化筹资渠道,吸引更多资源参与基础设施发展投资,为促进增长和提高整个区域竞争力创造动力。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孟强在总结研讨会时感谢各省、单位领导就特别都市法的区域联动作用提出的非常中肯的意见。这些意见内容将被胡志明市充分吸收、审查,以尽快完善草案。特别都市法的机制和法律框架将为更好地发挥区域联动作用创造条件。胡志明市的发展始终与各地紧密相连,有助于推进各地的任务。

(编译:李程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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