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6日上午,越南國會主席陳青敏在總結第十六屆國會立法方向落實會議時發表講話,高度評價了全任期192項立法任務勝利完成的決心,其中越南政府負責171項任務。
從被動追趕實踐轉向主動引領立法
據越南國會主席稱,要提高法律質量,首要出發點必須是越南政府及各部和行業。
檔案和手續必須完整,確保進度和質量,然後提交民族委員會、國會各委員會和國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和審議。
越南國會主席明確指出,目標是徹底克服侷限性,同時繼續創新立法思維和方法,有效應用數字化轉型和人工智能。
整個立法過程必須與嚴格控制權力、提高問責制、預防和打擊腐敗和消極現象緊密相連,絕不能出現團體利益或局部利益。
他補充說,從第十五屆國會第八次會議開始,國會已經實現了立法思維的創新。
據此,國會僅頒佈框架法律,法令由越南政府頒佈,通知由各部委頒佈,不將具有法令或通知性質的規定納入法律,完全遵循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的指導精神。
具體而言,法律不僅管理已有的東西,還必須為新生事物開闢道路;不僅調整現有實踐,還必須創造未來;不僅開闢道路,還必須修路。
他高度評價了數字化轉型和人工智能在國會活動中的應用。同時指出,如果沒有國會2.0應用、數字化轉型和人工智能應用,國會很難完成2025年如此龐大的立法工作量。
“必須從被動追趕實踐的狀態強力轉向主動引領立法,有計劃、按新流程、按新思維、應用技術去做,”他強調。
然而,他坦率地指出了一些需要認真克服的侷限性。其中,一些法律草案的準備工作進度緩慢,導致出現要求推遲提交國會審議的情況,如《土地法》、《診療法》、《信貸組織法(修正)》等。
一些法律項目準備不充分,新頒佈的法律就不得不修改。此外,實施細則文件頒佈緩慢的情況仍在持續,降低了法律執行的效果……“法律頒佈已久,已經滯後,但直至法令和通知還非常遙遠,”他指出。
他高度評價政府總理黎明興對越南政府各機構的要求,即提交法律草案時必須附上法令和通知草案。
“只有這樣,法律頒佈後才能立即實施,避免法律等法令、法令等通知的狀況。這是一個長期、持續的弊病,我們必須改正。
如果不徹底克服,這可能成為法律執行中的瓶頸,”他進一步指出。

切實落實徵求受影響對象意見
關於未來一段時間的重點任務,越南國會主席明確指出,從現在到2026年底,已有61項任務被列入立法計劃。
有39項任務需要在2027年完成,以便納入2028年計劃;26項任務需要在2028年完成,以便納入2029年計劃;14項任務需要在2029年完成,以便納入2030年計劃。
他建議各機構在會議後根據分配的任務和要求緊急部署。
其中,要緊急完成計劃的制定、責任分工並立即部署,對計劃64中的任務進行審查、研究和執行(必須在6月30日前完成)。
未完成的機構,國會黨委、政府黨委將提出意見並進行嚴肅檢討。
他重申了國會常務委員會會議上的要求:部長必須直接主持報告和說明,不得派副部長代替(除非由副總理代替)。
如果部長無故缺席,國會常務委員會將推遲會議。這是工作規則,必須嚴格執行。
他還要求緊急擬訂項目,建議召開非例行會議,以減輕第十六屆國會第二、第三次會議的壓力。
“國會常務委員會準備在8月份召開非例行會議和關於立法的專題會議,但必須有檔案、有內容,確保進度和質量,”他明確指出。
越南國會主席要求起草機構切實落實徵求受影響對象意見。克服文件在制定前無人提出意見,但頒佈後又遭到受影響對象反對的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