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警方揭露銷售“度假合同”的公司的4步詐騙流程

據胡志明市公安,通過同步檢查當地有詐騙跡象的旅遊企業,調查機關認定這些是有組織的犯罪團伙,以經營“度假合同”為幌子,有步驟地活動。

這些企業瞄準民眾希望投資獲利、擁有高端度假權或轉讓旅遊套餐以賺取利潤的心理。

初步調查結果顯示,11家公司宣傳和推銷度假套餐及度假卡,並附帶許多關於權益和投資利潤的誘人承諾。然而,這些被介紹的利益要麼不存在,要麼未按對客戶的承諾兌現。

根據這些企業的運作模式,胡志明市公安初步勾勒出一個4步詐騙流程,按照“劇本”嚴密組織,從尋找客戶到侵佔財產。

第一步:準備和尋找受害人

嫌疑人通過租用氣派的場所、投入基礎設施、塑造形象、建立客戶信任來打造企業外殼;隨後組織運作架構,包括董事會、管理層、法務、電話銷售、業務員、客服等;接著收集客戶數據(購買或非法收集曾參與旅遊項目者的數據、來自社交網絡的信息、其他個人數據源),目標人群主要是中老年人以及有閒錢、希望尋找被動收入來源的人。

第二步:接觸和“諮詢”

電話銷售人員大量撥打電話尋找客戶,每人每天可撥打3至20通電話。他們引誘客戶參加產品諮詢會,贈送禮品、優惠(如雨衣、傘、贈品等),邀請投資度假,介紹價值3000萬至4.2億越南盾的度假套餐;作出誘人承諾,如三個月後利潤翻倍、隨時間增長4倍、年利率8-10%,承諾回購產品、協助轉讓合同給其他企業。

第三步:簽訂合同並收款

客戶同意簽訂合同後,公司員工立即收款。如客戶資金不足,他們會指導客戶向銀行貸款或鼓勵借錢以湊足參與投資/度假套餐的金額。

第四步:拖延並進一步侵佔

嫌疑人不斷使用心理手段影響客戶。當客戶要求清算時,他們不執行或延長處理時間。不僅如此,他們還繼續要求客戶支付轉讓費、手續費、升級費、會員卡費、年費等,引誘客戶簽署補充協議、新合同;拖延合同(15至30天),且不讓客戶保留合同。

越南警方揭露銷售“度假合同”的公司的4步詐騙流程

關於此案,胡志明市公安調查警察局辦公室主任、上校阮文明建議那些已經或正在成為詐騙公司受害者的人儘快到最近的公安機關報案,提供信息。阮文明表示:“民眾的合作是幫助我們調查、擴大案件並追回被侵佔財產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