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登檢局在向建設部報告關於兒童汽車安全座椅(常稱兒童安全座椅)的合格評估、認證及合格公告實施情況時如此表示。
據登檢局稱,交通運輸部此前已頒佈關於汽車兒童安全座椅的國家技術法規(QCVN 123:2024/BGTVT),該法規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登檢局評估認為,汽車兒童安全座椅屬於中等風險產品類別。根據規定,此類產品須在地方專業部門進行合格公告,依據指定認證機構的認證結果進行。
為使進口、生產、經營機構能夠對汽車兒童安全座椅進行合格公告,首先該產品須按照QCVN 123:2024/BGTVT進行檢測、試驗、評估並頒發合格證書。
目前,有許多生產、進口、經營兒童安全座椅的組織和個人有需求,希望自2026年7月1日起按《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法》規定對其產品進行合格公告並投放市場。
然而,至今尚無任何機構按照QCVN 123:2024/BGTVT國家技術法規對兒童安全座椅進行合格認證。
登檢局表示,該機構始終準備進行指定,若有組織提交申請成為符合上述法規的認證機構。
儘管如此,據登檢局掌握的信息,至今尚無認證機構獲得QCVN 123:2024/BGTVT認證活動註冊證書。
而該認證證書是獲得管理部門指定開展認證活動的必要條件之一。
登檢局認為,若上述狀況持續,可能給生產、進口和經營兒童安全座椅的組織和個人在2026年7月1日後將商品投放市場帶來困難和阻塞。
為化解困難,登檢局建議建設部發文給各省市人民委員會,以儘早指導並開展兒童安全座椅認證活動註冊手續,依據QCVN 123:2024/BGTVT進行。
同時加強宣傳,使具備能力的合格評估組織按規註冊參與兒童安全座椅的認證、檢測活動。
此外,建設部需儘早頒佈產品、商品風險等級分類目錄,作為兒童安全座椅經營組織確定評估、認證和合格公告方式的依據。
若在2026年7月1日後仍無滿足條件的檢測認證機構按QCVN 123:2024/BGTVT開展兒童安全座椅合格認證活動,登檢局建議建設部考慮:
臨時指定登檢局下屬的VMTC機動車檢測中心按法規對該產品進行檢測,為期6個月或直至有合格機構運作為止。
登檢局在同一時段(6個月或直至有合格認證機構被指定,以先到者為準)臨時按此法規進行認證。
自2026年7月1日起,兒童乘坐汽車須使用安全座椅
根據《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法》,自2026年7月1日起,當在汽車上搭載10歲以下且身高低於1.35米的兒童時,駕駛人必須為兒童使用合適的安全裝置;未同時滿足這兩項條件的兒童不得坐在駕駛人同一排座位上,除非汽車只有一排座位。該規定不適用於客運經營車輛。
市場上流通的兒童安全座椅在投放經營前必須按規定進行認證和合格公告。
在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規定即將於2026年初實施前夕,各商店及電商平臺上有數百款座椅推出並大幅降價。汽車廠商對這項新規定有何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