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法》,從7月1日起,10歲以下且身高低於1.35米的兒童乘坐汽車時必須使用合適的安全設備,乘坐客運經營車輛的除外。在該類設備中,兒童安全座椅被視為保護兒童在汽車出行過程中的重要裝備。然而,至今尚無任何組織具備兒童安全座椅的認證資格。
為準備實施該法,越南建設部已發佈關於兒童安全設備的國家技術規範QCVN 123:2024,規定了產品投放市場前的技術要求、測試和評估。
據越南登檢局介紹,兒童安全座椅屬於中等風險等級的產品和商品。因此,產品必須在地方專業機構依據指定認證機構的認證結果進行合規聲明。
為使生產、進口和經營企業能夠辦理合規聲明手續,產品必須經過檢查、測試、評估,並獲得符合QCVN 123:2024的認證證書。

當前的問題是企業的認證和合規聲明需求日益增長,但越南登檢局表示,至今尚無任何組織具備按照新規進行認證的資格。如果這種情況持續下去,企業可能難以在規定實施前完成產品上市手續。
為解除障礙,越南登檢局建議建設部儘快指導各地開展QCVN 123:2024認證和測試活動的註冊程序。同時,該部應加強宣傳,使具備能力的評估組織主動參與活動註冊。
此外,登檢局也提議建設部儘快發佈產品、商品的風險等級分類目錄。
如果7月1日之後仍無符合條件的測試和認證組織,越南登檢局建議建設部考慮臨時指定機動車測試中心(VMTC)按照QCVN 123:2024進行兒童座椅測試的方案。
據越南登檢局稱,上述解決方案旨在確保關於汽車兒童安全設備的新規定得以同步實施,避免生產、進口和經營活動的中斷,同時保障民眾在2026年7月1日規定生效時的權益。
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有望提高小乘客群體的安全水平,該群體是交通事故中易受傷害的群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