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嘉萊省:礦主非法出售近15.4萬立方米回填土

6月23日,消息稱越南嘉萊省監察部門已完成對該省2020-2025年期間礦產資源管理、許可及開採工作的監察報告。

非法出售大量回填土

監察過程中,職能機構發現多家企業在礦產資源開採和買賣活動中存在違規行為。

其中,位於西山縣光中街310號的協玉建築有限責任公司被確認在其西山縣礦場非法出售了近15.4萬立方米回填土。

具體而言,該企業曾獲得平定省人民委員會(舊)頒發的礦產資源開採許可證,允許其使用該礦場的土方用於公司施工工程及由其作為投資方的磚廠生產,不得像其他商業礦場那樣對外出售。

然而,在2021年至2024年期間,該公司擅自向外部企業開具發票,出售了近15.4萬立方米回填土。

針對上述違規行為,嘉萊省監察部門建議省人民委員會主席指示省稅務局牽頭,協調各廳局依法檢查、核查並處理該企業未按許可證規定用途使用礦產資源的行為。

非法開採15萬立方米土方未申報納稅

在春安鄉的錐山石礦場,該礦場許可給黃越生產經營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儘管尚未簽訂土地租賃合同,該公司已開採了超過15萬立方米覆蓋層土方,未按規定申報繳納相關稅款和繳費,涉及金額超過7.67億越南盾;此外還開採了8366立方米石材,需追繳近2.23億越南盾。

該企業還被發現使用許可證規定區域以外的土地作為堆場和排土場,面積超過8900平方米,但未辦理土地用途變更或租賃手續。

嘉萊省監察部門認定,自2023年以來,該公司開採了大量覆蓋層土方和石材。但其定期報告均稱礦場尚未開展開採活動,仍在進行基礎設施建設,未產生產量。

在永清磚瓦生產有限責任公司,位於永光鄉塔續工業區,省監察部門發現其在許可證規定期限外開採礦產的違規行為。

具體而言,該企業的開採許可證有效期至2019年9月18日,但該公司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仍在繼續開採,共開採了5000立方米粘土。且企業未向職能機構報告產量。

此外,該公司於2024年10月9日獲省批准租賃土地用於開採粘土。但在獲租土地之前,該公司已開採了7000立方米粘土,未按開採許可證規定執行。

在安川縣和會鄉的安川私營企業回填土礦場,職能機構發現該企業未建設礦山基礎設施,缺少地磅、排水系統等。該企業還未能按批准的設計進行開採,在兩個地點超出許可邊界開採,總面積達750平方米。

在錦平縣清溪鄉的河清溪砂礦場,該礦場許可給歸仁市設計諮詢有限責任公司,雖安裝了地磅但現場檢查時無法使用。該公司使用3000平方米土地作為材料堆場,但未辦理土地用途變更手續。

建議追繳來自磚瓦生產企業的86億越南盾

嘉萊省監察部門認定,省內多家磚瓦生產企業從未經許可的個人處購買原材料,不符合規定。監察組建議對52家企業和經營戶追繳礦產資源開採權費及基礎設施建設貢獻費,總額為86億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