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考慮將河內市設為兩條約40萬億越南盾國家鐵路項目的主辦單位

6月25日下午,越南常務副總理範嘉渚主持會議,聽取關於將河內市設為若干國家鐵路項目主辦單位的方案的報告。

會上,建設部表示,提議河內市人民委員會擔任河內地區若干國家鐵路項目的投資主辦單位,這一提議具有充分的政治依據,源自政治局關於鐵路交通發展、首都建設以及加強分級分權的結論和決議。

這些都是大型、緊迫的項目,屬於可適用國會第258/2025號決議的範圍。同時,投資公法不限制主辦單位只能是專業管理部委。

建設部認為,將河內市設為主辦單位屬於總理的權限,並將為適用第258號決議和首都法的特殊機制創造條件。

此舉預計將加快投資進度、徵地拆遷工作,並確保與正在實施的基礎設施項目同步進行。

河內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楊德俊同意建設部的提議,並指出預計交由該市實施的兩個項目包括富川站至玉回站鐵路線以及連接河內與興安的東環鐵路線,總投資約40萬億越南盾。

這些項目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旨在將現有國家鐵路線遷出內城區,為城市規劃、拓寬1號國道以及實施其他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創造條件。

如果按常規流程進行,準備和施工時間可能長達4-5年,而該市的目標是在2027-2028年期間完成。

越南鐵路總公司董事長鄧士孟確認,實施上述兩個項目是將現有玉回-河內-嘉林段鐵路搬遷和重組的先決條件。

越南鐵路總公司同時建議繼續仔細研究中轉站系統的組織方案,以確保長期運營效率。

會議結束時,常務副總理範嘉渚同意根據第258/2025號決議的機制和政策實施該項目。

同時,他指示相關機構緊急完善文件、手續,並向政府報告,考慮決定將富川站至玉回站鐵路線和連接河內與興安的東環鐵路線交由河內市人民委員會擔任主辦單位。

建設部牽頭,協調河內市人民委員會及相關機構開展後續步驟,確保選擇合適的執行方式,既符合法律規定,又滿足進度要求。

常務副總理指出,如果這些鐵路線未按時實施,將直接影響河內多個相關重要基礎設施項目的實施。

因此,他指示建設部緊急研究修訂和補充鐵路法,使其符合實際需求以及地方分級分權的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