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越南政府實施新的基本工資標準,每月253萬越南盾,較之前的234萬越南盾有所提高。這是調整幹部、公務員、職員和武裝力量工資及津貼的依據。
對於公安警官,大將級薪資最高,從每月2430萬越南盾增至2630萬越南盾,不含津貼。上將級從2290萬越南盾增至2480萬越南盾;中將級從2150萬越南盾增至2330萬越南盾;少將級從2010萬越南盾增至2180萬越南盾。
在較低軍銜的警官中,下士薪資最低,從每月750萬越南盾增至810萬越南盾。
對於公安專業技術組,最高薪資為每月1950萬越南盾,最低為750萬越南盾。
公安工人組最高薪資為每月1680萬越南盾,最低為680萬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