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科技部從7月1日起繼續設有25個部門,但行政機構減少至21個,公立事業單位增至4個。
越南政府剛剛頒佈第225/2026號法令,規定科技部的職能、任務、權限和組織結構,自7月1日起生效,取代第55/2025號法令。根據新法令,科技部的組織結構包括25個部門,其中21個行政機構協助部長履行國家管理職能,4個公立事業單位服務於部的國家管理職能。與3月頒佈的第55/2025號法令相比,部的部門總數沒有變化。但內部結構從22個行政機構和3個公立事業單位調整為21個行政機構和4個公立事業單位。一些單位更名以符合新的職能和任務:社會科學、人文與自然司更名為社會科學與自然司;經濟與數字社會司更名為數字經濟與數字社會司;信息與統計局更名為信息、統計與科學評估局;信息技術工業局更名為數字技術與人工智能局;信息技術中心更名為數字化轉型中心。部的四個公立事業單位包括:數字化轉型中心、科技戰略研究院、《VnExpress報》和《越南科技雜誌》。與第55/2025號法令相比,《越南科技雜誌》被列入此名單。法令規定,以舊名稱命名的單位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履行職責和權力,直到科技部長頒發決定,規定以新名稱命名的單位的職能、任務、權限和組織結構。

部屬行政單位保持不變,包括:郵政司;技術評估與鑑定司;科技司;國際合作司;計劃財務司;法制司;組織人事司;部辦公室;國家計量標準質量委員會;輻射與核安全局;中央郵政局;國家數字化轉型局;創新局;創業與科技企業局;知識產權局;無線電頻率局;電信局。法令規定輻射與核安全局為一級局。輻射與核安全局和國家計量標準質量委員會可使用國徽印章。科技部長受權規定下屬單位的職能、任務、權限和組織結構,同時向總理提交部屬其他公立事業單位名單。科技部是政府機構,負責國家管理科學、技術、創新、高科技、戰略技術、知識產權、標準、計量、質量、原子能、輻射與核安全、郵政、電信、無線電頻率、數字技術工業、信息技術應用、人工智能、電子交易和國家數字化轉型。
武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