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高速施工缺乏安全警告,企業面臨最高2000萬越南盾罰款

6月29日,來自越南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6處第7高速公路交通巡邏隊的信息稱,已對T.S.生產建設責任有限公司在芹苴-金甌高速公路上施工時發生的違規行為進行筆錄處理。

此前,6月25日15時15分左右,在km2054+300處,T.S.生產建設責任有限公司(施工單位)被第7高速公路交通巡邏隊發現在正在運營的高速公路上施工,但施工區域的信號系統未按照主管部門批准的文件設置齊全。

因此,該施工單位因這一行為被處以罰款。罰款金額為1400萬至2000萬越南盾。

同時,強制施工單位立即停止違規行為,並按照相關規定採取充分的交通安全保障措施,在施工區域組織交通。

第7高速公路交通巡邏隊建議,在正在運營的高速公路上施工但未能確保信號系統和安全警告充分,存在發生交通事故的潛在風險。

未來一段時間,交警部隊將繼續加強檢查、發現並嚴厲處理違規行為,以確保高速公路上的秩序和交通安全。

越南高速施工缺乏安全警告,企業面臨最高2000萬越南盾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