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9日,来自越南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6处第7高速公路交通巡逻队的信息称,已对T.S.生产建设责任有限公司在芹苴-金瓯高速公路上施工时发生的违规行为进行笔录处理。
此前,6月25日15时15分左右,在km2054+300处,T.S.生产建设责任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被第7高速公路交通巡逻队发现在正在运营的高速公路上施工,但施工区域的信号系统未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设置齐全。
因此,该施工单位因这一行为被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1400万至2000万越南盾。
同时,强制施工单位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充分的交通安全保障措施,在施工区域组织交通。
第7高速公路交通巡逻队建议,在正在运营的高速公路上施工但未能确保信号系统和安全警告充分,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潜在风险。
未来一段时间,交警部队将继续加强检查、发现并严厉处理违规行为,以确保高速公路上的秩序和交通安全。

(编译:Jon;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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