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監察署發現逾446萬億越南盾違規行為

據越南監察署報告,2026年上半年,在2026-2031年任期政府完善後,監察署工作量巨大,其中包含多項重要且緊急的任務,由中央指導委員會、政府和總理交辦,需確保質量和進度。監察署黨委常委會和領導已決定成立第236號指導委員會,由監察署總監察長直接擔任主任,以領導和指導監察署及監察系統戰略性、重要且緊急的政治任務的執行。

監察署領導集體發起競賽運動以完成任務;繼續發揚團結、統一、先鋒、模範和表率精神;分工確保“六明確”:明確人員、明確任務、明確時間、明確責任、明確產品、明確權限;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執行“做完工作,不拖時間”的方針,藉此營造競賽氛圍,決心出色完成任務。

2026年上半年,全系統開展了1745次監察,在3469個機構發佈了1122份監察結論。通過監察,整頓了管理工作,完善了多個領域的制度、政策和法律;發現經濟違規44623.3億越南盾(比2025年同期增長233.4%),涉及4824.6公頃土地。其中,建議收回國家預算6315億越南盾和201.2公頃土地;建議收回組織和個人的232090億越南盾和14.8公頃土地。

特別地,監察署和全系統繼續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專題監察,按中央指導委員會、政府和總理的指示,對以下領域進行監察:防止管理、使用國家機關、組織和國有企業管理的房地產設施中的浪費;監察建築材料礦山的許可、開採和運輸;監察打擊非法、不報告和不管制(IUU)捕撈活動;礦產資源的管理、許可和開採;汽油交易、經營活動;藥品和醫療設備的管理和經營;環境領域監察。並對困難、阻礙、積壓、拖延的項目及重組後多餘的房地產設施進行專題監察。

監察署已為政府和總理提供參謀,指導、督促、檢查各部委和地方執行法律關於公民接待、解決投訴舉報的規定,確保很好地完成交辦任務。監察署領導與地方領導在基層定期接待公民,以徹底解決案件,減少公民向中央投訴。同時,集中指導和配合各部委、地方同步、堅決實施多項措施,以提高公民接待和投訴舉報解決工作的效率,特別是實施“30天晝夜戰役”解決複雜、積壓、拖延的投訴舉報案件;負責人接待公民工作日益改善。

關於未來一段時間的若干重點任務,總監察長阮國團強調繼續緊扣2026年監察計劃方向、中央指導委員會、政府和總理的要求和指示,以及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的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組織執行並完成監察計劃和上級交辦的突發任務;繼續按計劃和監察署指導綱要開展專題和領域監察,為疏通資源、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進一步加強監察後督促和處理工作;重點是有效執行關於落實監察結論的法律規定,有助於疏通資源、完善制度、政策機制和法律。

此外,為公民接待和投訴舉報解決任務提供綜合參謀和部署;繼續執行中央、國會和政府的決議和指示;加強公民接待和投訴舉報解決政策法律執行的有效性和效率。加強為各級黨委和政府就公民接待工作提供參謀,集中處理和解決基層投訴舉報案件,並集中研究、建議配備充足設備以服務線上和線下結合的公民接待。繼續按中央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指導委員會的工作計劃及該指導委員會第30次會議結論,做好反腐、反浪費、反消極工作。

有效實施2030年國家反腐、反消極戰略及財產、收入控制規定;評估預防腐敗措施部署現狀並提出整改、克服建議,修訂《反腐敗法》。總監察長阮國團還強調繼續審查以建議修訂、補充《監察法》及相關法律,以解決監察系統活動中的瓶頸和堵點。全系統需集中執行政治局第57號決議;在監察、公民接待、投訴舉報解決、反腐、反浪費、反消極工作中大力推進科技應用和數字化轉型。同時建議各部委、地方與監察署密切配合,實現檔案、文件數字化,以服務建設國家數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