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新規定,當有人在其住所過夜留宿時,家庭成員有責任向戶籍登記機關申報留宿事宜。
申報須在留宿開始當天23點前完成;若有人23點後到達,則須在次日8點前申報。留宿時間不得超過30天。
不申報在親屬家過夜留宿將受到何種處罰?根據此規定,河內市民蘭英女士詢問,如果她“回父母家過夜是否需要申報留宿”?目前蘭英女士已不在老家與父母同住戶口本上,而是在自己的房子登記了常住。如果不申報留宿,會被罰款多少?
陳氏青蘭律師(河內市律師團正法律師事務所)在與《年輕人報》交流時表示,實際上,申報留宿的義務並非全新規定,因為2020年《居住法》已設立了留宿人員管理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第118/2025/QH15號法律生效及第116/2026/TT-BCA號通知頒佈後,留宿申報通過電子方式變得更加便捷,例如通過VNeID應用程序、國家公共服務門戶、電子信息門戶、電子郵件、電話或戶籍登記機關的留宿申報軟件進行。
對於蘭英女士的情況,儘管她是戶主的親生女兒,但現已在自己的房子登記常住,不再在父母家登記居住。
因此,當蘭英女士回父母家並過夜時,她被確定為該地址的留宿人員。
根據規定,蘭英女士留宿地的父母或家庭成員有責任在留宿開始當天23點前向戶籍登記機關申報留宿。
如果她在23點後到達,則須在次日早上8點前完成申報。
如果當時家中無人,則留宿者本人(蘭英女士)有責任進行申報。
青蘭律師表示,如果未按規定申報留宿,有申報責任的個人可能被警告或處以50萬至100萬越南盾的罰款,依據第282/2025/NĐ-CP號議定第10條第1款b項。
對於有相同違規行為的組織,罰款金額為個人的兩倍。
“目前,留宿申報程序已數字化,民眾可通過VNeID應用程序、國家公共服務門戶或公安部指導的其他電子形式快速完成。遵守規定不僅有助於避免行政處罰,還有助於居住管理、保障地方安全秩序”,青蘭律師強調。

不造成麻煩,主要通過VNeID利用電子信息。公安部行政管理警察局副局長吳如強大校表示,關於留宿申報的新規定側重於擴大對象、明確責任、多樣化實施方式。
因此,除家庭、住宿場所、診療機構外,交通工具所有者或受託管理人在有人於交通工具上過夜留宿時也有責任申報。

如果戶主或家庭成員不在,留宿者須自行申報。
申報內容包括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個人身份證號或護照號、留宿原因、時間及地址。
申報須在留宿開始當天23點前完成;若有人23點後到達,則須在次日8點前申報。留宿時間不得超過30天。
民眾可通過電話、電子郵箱、戶籍登記機關電子信息門戶、國家公共服務門戶、VNeID或留宿申報軟件進行申報。因此,民眾不必直接前往公安機關。
新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公民實際居住信息得到充分、準確更新,服務於居住管理、保障安全秩序、預防犯罪、救援救助及民生政策制定。
基本上,該規定不會給民眾造成麻煩,因為手續簡單、不收費、有多種實施形式且主要通過VNeID利用電子信息。

公安部進一步說明關於“親屬、朋友過夜須申報留宿”的規定。據公安部稱,新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公民實際居住信息得到充分、準確更新,服務於居住管理、保障安全秩序、預防犯罪、救援救助及民生政策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