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初步調查,確定阮氏麗花(58歲,住峴港市五行山坊)散佈虛假信息,謊稱認識負責拆遷補償工作的人員,並能夠低價購買拆遷安置地塊,以騙取他人信任,進而侵佔他人財產。
據此,從2025年初開始,通過熟人L.T.M.D.女士、T.D.H.先生和L.T.Đ.先生,阮氏麗花多次介紹其在峴港市有低價土地來源。
為取得受害者信任,阮氏麗花拍攝了各地塊的視頻,併發送了經介紹為負責拆遷補償工作的人員的照片。
與此同時,她還發送了名為“財政局”的Zalo聊天記錄,內容涉及土地價格商談。
受害者相信上述信息屬實,多次以現金和轉賬方式向阮氏麗花交付款項,委託其購買土地。
初步調查結果顯示,2025年期間,阮氏麗花從L.T.M.D.女士、T.D.H.先生、L.T.Đ.先生處共收取了77億越南盾。
但收款後,阮氏麗花並未按承諾購買土地,而是不斷找藉口拖延、迴避,且未退還已收款項,涉嫌詐騙侵佔財產。
調查機關已對嫌疑人提起公訴並批准逮捕,以調查其詐騙侵佔財產行為。
通過此案,警方提醒民眾提高警惕,防範以低於市場價格銷售土地的誘騙行為。
特別是那些宣傳有“內部關係”、“優先名額”、“拆遷土地”、“安置土地”、“清倉土地”但未按規定程序辦理的情況。
民眾應主動核查不動產的法律性質,向主管機關核實信息,並只有在確保法律條件完備的情況下才進行交易,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侵佔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