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8月1日,河內市公安局調查警察機關對武飛蝶(45歲,居住於河內黃梅坊)提起公訴,他是越南KTV電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Viet KTV)的董事,罪名是侵犯著作權及相關權利。
調查結果顯示,儘管未簽署任何版權使用合同,但武飛蝶仍指示技術人員從多個數字平臺複製音樂作品。
隨後將其處理為卡拉OK數據,轉換為專有格式,集成到VietKTV品牌的設備中。
數據存儲於雲計算系統和4TB原始硬盤上,然後在投放市場前複製到卡拉OK點唱機或一體化屏幕機上。
對於未配備硬盤的產品,用戶仍可從已預連的在線系統免費下載歌曲。
從2023年到2026年6月,Viet KTV電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已銷售919臺產品,非法獲利約8.52億越南盾。
經對超過4.1萬個數據文件進行核查,越南音樂版權保護中心初步認定約有1500首屬其管理範圍的音樂作品被非法使用,暫估損失約6億越南盾。
據警方稱,連續發現、調查並對3起侵犯著作權及相關權利的案件予以嚴懲,是對利用數字技術侵害知識產權以牟取非法利益的組織和個人的強烈警告。
河內市公安局建議各組織和個人絕不要以任何形式使用技術非法複製、傳播或經營受版權保護的作品。所有違法行為都將依法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