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8月1日,河内市公安局调查警察机关对武飞蝶(45岁,居住于河内黄梅坊)提起公诉,他是越南KTV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Viet KTV)的董事,罪名是侵犯著作权及相关权利。
调查结果显示,尽管未签署任何版权使用合同,但武飞蝶仍指示技术人员从多个数字平台复制音乐作品。
随后将其处理为卡拉OK数据,转换为专有格式,集成到VietKTV品牌的设备中。
数据存储于云计算系统和4TB原始硬盘上,然后在投放市场前复制到卡拉OK点唱机或一体化屏幕机上。
对于未配备硬盘的产品,用户仍可从已预连的在线系统免费下载歌曲。
从2023年到2026年6月,Viet KTV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销售919台产品,非法获利约8.52亿越南盾。
经对超过4.1万个数据文件进行核查,越南音乐版权保护中心初步认定约有1500首属其管理范围的音乐作品被非法使用,暂估损失约6亿越南盾。
据警方称,连续发现、调查并对3起侵犯著作权及相关权利的案件予以严惩,是对利用数字技术侵害知识产权以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和个人的强烈警告。
河内市公安局建议各组织和个人绝不要以任何形式使用技术非法复制、传播或经营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所有违法行为都将依法严惩。
(编译:李程;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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