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社交媒體上一則關於在越南潘切-油椰高速公路上處理低於最低限速行駛車輛的帖子引發熱議。
發帖人認為,在平坦路段進行限速是必要的。然而,對於載重貨車的牽引車來說,上坡時容易失去慣性,難以保持每小時60公里的最低時速。
司機必須遵守該路線的交通組織方案
該帖子還稱,一輛載重約20噸的牽引車,即使未滿載,在連續上坡時也可能只能以約50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因此,司機希望有關部門在處理時考慮實際情況,以免給司機和企業造成困難。
帖子下方出現兩種意見。一些人認為,處理時應考慮地形、坡度以及重型卡車的實際運行能力。
相反,許多意見認為,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過慢會影響後方車輛。如果車輛無法達到規定行駛速度,司機應選擇更合適的路線。
交通警察局在接受《年輕人報》採訪時表示,車輛駕駛人必須遵守法律規定以及每條路線公佈的交通組織方案。
高速公路規定了最高和最低時速。因此,司機必須注意標誌標線,並與當前車道保持適當的車速。
低於最低時速行駛可能導致後方車輛突然減速或不斷變道超車,增加碰撞風險,尤其是在車流量大的路線上。
對於重型卡車上坡容易失去慣性、難以保持最低時速的說法,交警表示,交通參與者仍必須遵守該路線的交通組織方案。


在高速公路上低於最低限速行駛的車輛將被處罰 – 圖片來源:C08
近1800起被處罰案例
今年前6個月,在從胡志明市至雲峰的高速公路路段上,交警已對近1800起低於最低限速行駛的行為進行了處罰。
根據現行規定,在設有最低限速的道路上,駕駛機動車低於最低限速行駛的,將被處以80萬至100萬越南盾的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潘切-油椰高速公路上曾發生過一起事故,當時兩車速度相差很大,其中一輛車低於最低限速行駛。
具體來說,6月7日凌晨2時40分左右,在潘切-油椰高速公路30公里處(潘切至油椰方向,林同省新立鄉路段),一輛客車與一輛牽引車發生事故,造成3人受傷。
行車監控數據顯示,事發前,牽引車行駛速度為52公里/小時,而後方客車的速度為81公里/小時,相差29公里/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