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書記處常務書記陳錦秀簽署發佈了書記處關於執行黨章若干具體問題的第02號指導。
指導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入黨人員的學歷要求
書記處就執行黨章中關於黨員年齡和學歷在特殊情況下的具體問題作出指導,黨員必須圓滿完成分配的任務。
與此同時,還包括考察吸收黨員(包括重新入黨)的程序、檔案,審核批准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包括重新入黨)的程序,以及與吸收黨員和承認正式黨員有關的一些問題。
書記處還指導了一些具體情況下黨員的吸收,黨員證的發放和管理,黨員檔案的管理,黨員數據庫,以及處理改姓、改名和出生日期、月份、年份變更等問題。
另一項內容是轉移黨組織關係;處理黨員對黨籍申訴的程序,從黨員名單中除名以及黨員申請退黨等。
關於年齡,根據該指導,年滿60週歲的人如果滿足三組條件,仍可被考慮吸收入黨。
第一,被考慮吸收入黨的人必須身體健康且有威信。
第二,此人必須在尚未建立黨組織、沒有黨員的單位工作或居住,或屬於因特殊要求需要考察的情況。
第三,入黨必須獲得直屬中央的黨委常委會書面同意。書面同意文件必須在有權黨委作出入黨決定之前發佈。
第02號指導還規定了特殊情況下入黨人員的學歷水平。
根據該規定,居住在山區、邊境、海島、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條件特別困難地區的人,或經常在海上、島嶼作業的漁民,如果不符合一般要求,則必須具有最低學歷為完成小學教育。
入黨人員如果是居住在上述地區的村長老、頭人、有威望的人,或經常在海上、島嶼作業的漁民,則必須會讀寫國語字。吸收這些人員入黨也必須在有權黨委作出決定前獲得直屬中央的黨委常委會書面同意。
黨員必須圓滿完成被分配的任務,包括:黨章規定的任務;由黨組織、政府、機關、單位、祖國陣線以及各政治社會組織分配的任務。
指導評價黨員完成任務良好的結果
根據第02號指導,圓滿完成被分配的任務是指按規定的質量、效率和時間完成。
黨員被分工負責屬於黨支部領導範圍內的任務,如建設廉潔、堅強的黨支部,發展黨員,建設堅強的政府和團體,建設居民區文化生活,保障安全和秩序;預防和打擊腐敗、浪費、消極現象和社會弊端等……
黨支部有責任幫助、檢查、監督黨員執行,並將其納入黨員年度質量評價內容。
被分工的黨員有責任定期或在有要求時向黨支部報告。上級黨委經常指導、檢查、監督執行情況並總結經驗。
對被分配任務完成良好的評價,依據黨員在黨支部定期或必要時的工作檢查結果,以及黨委、政府或機關、單位、祖國陣線、政治社會組織(黨員參加這些組織的地方)在黨支部領導範圍內的評價。
黨員檔案的管理按照越共十四屆中央執行委員會關於執行黨章的規定進行。電子黨員檔案的組成在黨員數據庫上相應建立。
指導明確指出,黨員檔案(電子黨員檔案)必須由黨組織按規定嚴格管理,不得塗改、擅自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