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師範大學將高中畢業考試成績作為“原始方式”。其他方式,包括學業成績檔案結合專門能力評估考試,通過百分位排名換算後內插到原始量表。問題在於,換算後這個數字還保留什麼價值和意義?
一名在高中畢業考試中位列前1%的考生和一名在專門能力評估考試中位列前1%的考生,其能力未必相當。兩場考試的目標、內容、難度和參考群體不同。百分位排名只表明每個人在自己群體中的位置,並不能證明兩次測量的是同一事物。排名換算不等於能力換算。
在考試評價中,在詢問數字是否準確之前,必須先問測量是否有效。奧康納在《如何為學習評分》一書中強調,測量的目的必須明確,評價方式必須與被測量的對象相適應。
美國著名教育研究者古斯基也警告說,‘數學精確度’與分數的有效性之間存在差異。兩位小數可能給人一種精確的感覺,但並不保證結果的有效性。
以胡志明市師範大學為例,如果高中畢業考試成績是原始方式,它必須是一條實質性的招生途徑。C00組合的狀元考生考了28.75分,即使假設其獲得最高的區域和對象優先加分,也只有29.21分,仍然達不到29.80分。有些專業在直接錄取和優先錄取之後,實際上已經沒有通過高中畢業考試成績錄取的考生,因為名額已滿。一種方式仍然公佈,但通過該方式報考的人可能不再有實際競爭機會。
師範專業需要招收優秀、有能力且真正熱愛這一職業的人。但當開設多種方式後,通過每種方式報考的考生都必須有實質性的競爭機會。如果名額已被先審核的群體佔滿,然後其他方式的分數又繼續換算回‘原始方式’,那麼我們必須追問:原始方式還是一條招生途徑,還是主要只是一把換算的尺子?
公平不僅僅是套用同一個公式。用於比較的測量標準必須有依據,考生必須明白決定自己的分數是如何形成的。招生自主權需要得到尊重,但越自主就越要清楚說明名額分配和每種方式的機會。
也不應把29.80分或29.83分視為近乎絕對的能力標準。錄取分數線只是競爭中最後被錄取者的門檻,它取決於招生名額、志願、分數分佈、招生方式和換算方法。
托馬斯·R·古斯基在《各就各位——挑戰關於評分和成績報告的傳統觀念》中區分了‘選拔人才’與‘發展人才’。錄取分數線服務於挑選入學人選,而不是確認能力的標準。如果還希望挑選有潛力的人來發展,招生必須看得比入學時的零點幾分更遠。因此,稱‘錄取分數線’比‘標準分數線’更符合本質。
研究也提醒我們,不應賦予一場考試它不具備的力量。2026年經合組織報告援引瑞典數據顯示,教師評定的分數對大學第一年成績的預測優於標準化入學考試分數。沒有哪一種單一的測量能全面反映學習潛力,更不能從29分區的零點幾分推斷出誰會成為更好的老師。
高中畢業考試成績在招生中仍然發揮作用,但如果將其視為原始方式,考生就必須有真正的機會通過該考試的成績被錄取。而如果考試成績主要用作換算其他方式的參考量表,也需要明確說明,以便學生和家長正確理解。
師範專業錄取分數線高得驚人,可能是一個積極信號,表明國家對師範生和教師職業的優惠政策正在增加吸引力。但吸引力越大,招生公平的要求就越應受到重視。當開設多種方式時,通過每種方式報考的考生都需要有實質性的競爭機會。
如果‘標準分數線’或‘錄取分數線’沒有任何通過該方式報考的考生能夠達到,那最終應該稱為什麼分數?如果所有考生的入學機會得不到公平保障,那麼面向師範生的優惠政策能實現多大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