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國家旅遊局近日要求各地警告遊客,參加由個人、KOL、KOC組織但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旅遊項目存在風險。
KOL、KOC氾濫,出事時只有遊客受損
據越南KOL和KOC俱樂部統計,目前全國有近30萬KOL、KOC,比2022年增長約6倍,但尚無具體標準來界定什麼是KOL。
目前,許多KOL、KOC在TikTok、Facebook等社交媒體上持續發佈探索旅遊線路。
他們自行體驗,給出主觀評價後發佈到社交媒體。還有一些人甚至組織銷售旅遊路線,但沒有與職能部門協調。
陳紅玲女士(34歲,住在胡志明市)表示,在觀看TikTok上一位KOL的多個視頻後,她信任並體驗了此人分享的一些旅遊服務。
“我以為有數千人關注的KOL是可信的。然而,實際體驗與視頻中相差甚遠,價格不透明,服務質量粗糙,與這位博主分享的完全不同。”——林女士說。
慶和旅行社分會副會長阮飛鴻原認為,目前許多遊客習慣關注社交平臺,相信KOL、KOC的宣傳,並跟隨他們帶團。
本質上,這些是做內容的個人,完全沒有客戶服務技能,無法保證遊客安全和產品質量。
據阮先生介紹,許多KOL、KOC自行組織旅遊團,但不登記目的地,未經各省旅遊部門審批,組織具有自發性。
“正是這些原因,越南國家旅遊局才要求各地警告遊客參加KOL、KOC組織的、不符合規定條件的項目的風險。”——阮先生說。
關於長期解決方案,他認為旅遊業和相關單位應經常提醒遊客注意自發旅遊推廣活動,這些活動不受專業機構管理。
同時,應發展KOL、KOC與旅遊公司合作,以正規方式進行推廣,確保遊客的充分權益。
“KOL、KOC朋友們應與專業旅行社合作,共同發展,建設文明的旅遊活動。”——阮先生說。
不應限制KOL、KOC在旅遊推廣中的作用
海洋大學旅遊系主任、碩士武陳海玲表示,本質上,KOL和KOC主要參與旅遊價值鏈中的傳播、推廣環節,並影響遊客的決策。
他們利用個人聲譽、社交媒體影響力和講故事能力,向社區介紹目的地、產品、服務或旅遊體驗。如果KOL、KOC的活動停留在內容創作、評價、介紹和推廣旅遊產品上,那麼這可以被視為一種支持旅遊市場發展的形式。
“事實上,許多KOL、KOC主動探索新的線路、產品和體驗。當這些內容在社交媒體上廣泛分享時,有助於提高目的地知名度,激發遊客需求,創造更多旅遊發展機會。”——林先生評論。
然而,必須明確區分旅遊推廣活動與旅遊業務經營、組織活動。當KOL、KOC從媒體角色轉變為直接組織、運營或銷售旅遊團時,他們就不再僅僅是內容創作者。
從管理角度來看,重要的不是限制KOL、KOC在旅遊推廣中的作用,而是在媒體活動和旅遊商業活動之間建立透明的界限。
“直接經營、組織旅遊團的主體需要滿足充分的法律條件,同時,社交媒體平臺上的廣告內容應得到更透明的管理。特別是對於可能直接影響遊客消費決策的信息。”——林先生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