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下午,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向黎文同、陶盛強、陳世敬、阮德平四人頒發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任命決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4名檢察官的任命決定授予:黎文同,51歲,高級檢察官,胡志明市人民檢察院院長;陶盛強,59歲,高級檢察官,最高人民檢察院經濟犯罪、貪汙賄賂案件公訴與偵查監督局局長;陳世敬,50歲,高級檢察官,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案件監督局局長;阮德平,52歲,高級檢察官,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機關負責人。

蘇林在儀式上發表講話,強調對於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法律在素質、魄力、專業水平方面提出了很高標準;在行使公訴權、監督司法活動和處理最高人民檢察院權限範圍內重要問題方面的領導、指揮能力。
因此,這既是對上述4人奮鬥、錘鍊、奉獻歷程的認可,也提出了新的重任,即要更加模範、更加有魄力、更加精通業務、更加負責任。
人民檢察院系統按照3級模式運行,同時試點提起民事訴訟,以在無人起訴時保護弱勢群體的民事權利或公共利益。
他強調,犯罪日益複雜化、跨國化,利用高科技、數字數據、數字資產。檢察行業必須革新思維和方法;既要保證法律嚴明,又要保護人權、公民權利以及為發展提供安全的法律環境。
在此背景下,總書記、國家主席要求每位檢察官深刻認識到:被賦予的權力是國家權力的一部分,只能用於維護憲法和法律、正義、人權、公民權利和人民的合法利益。
檢察官不得濫用職權;不得迴避、推卸責任;不得讓壓力、關係、個人利益、團體利益或非法干預影響專業工作。
“嚴明公訴不是不惜一切代價定罪。公訴的力量必須來自合法證據、客觀事實、嚴密的法理論證和公正,”他說。
黎文同在接受任務時表示,將不斷學習,提高能力、水平和領導方法;遵守紀律、綱紀,以最高的責任感工作;維護機關、單位及行業主要領導的團結統一;在履職過程中與有關機關密切配合。
最高人民檢察院現由阮輝進擔任院長,有6名副院長協助工作。
根據《憲法》和2014年《人民檢察院組織法》(2025年修訂補充)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是國家機關體系中獨立的國家機關係統。
人民檢察院按垂直系統組織為3級,包括最高人民檢察院;省級、市級人民檢察院(現有34個省級人民檢察院);地區人民檢察院(現有355個地區人民檢察院)。
人民檢察院系統中設有軍事檢察院,包括中央軍事檢察院;軍區及相當級別的軍事檢察院;地區軍事檢察院。
武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