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領導要求學校與家長配合,阻止未滿年齡、無駕駛證或缺乏交通參與技能的學生駕駛車輛。
在8月19日關於學生返校交通安全高峰月的電文中,總理黎明興要求教育培訓部指導各學校加強交通安全知識和技能的教學;引導學生和大學生遵守使用電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的相關規定。
各學校必須與家長配合承諾不將車輛交給未達到駕駛條件的子女,同時確保校門口區域的交通秩序和安全。
公安部被要求加強法律宣傳,指導交通參與技能,特別是為符合條件的學生提供摩托車駕駛技能。職能部門將加強檢查,處理違規學生以及將車輛交給未達到駕駛條件的人。
學生和大學生違反交通的行為將通報給學校,以便與家庭配合進行教育、提醒和處理。

公安機關還將對客運、貨運車輛進行總檢查,重點檢查經營運輸的汽車。對收費載客但未註冊經營、非法運營或不按規定運營的車輛,必須及時發現、阻止並嚴肅處理。對管理鬆懈導致違規的組織和個人將追究責任。
總理要求阻止並嚴肅處理聚眾擾亂公共秩序、非法賽車等行為;堅決處理抗拒公務人員的駕駛員。
建設部與教育部門配合,對使用合同汽車接送學生的學校進行核查,要求運輸單位遵守汽車經營和運輸條件的規定。
不合理的交通點、經常發生事故的地方必須儘早整改。國慶假期期間,道路優先保障人員通行;導致路面變窄、阻礙主幹道交通的改造升級工程必須暫停施工。
地方政府有責任動員各家庭提醒青少年,尤其是學生,在未滿年齡、無駕駛證或不具備交通參與技能時不得駕駛摩托車。
地方職能部門與學校、家庭配合管理和教育學生;嚴格控制接送服務,嚴肅處理違規運輸單位。
武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