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少年犯案時年僅14歲4個月13天,如今坐牢還怎麼上學?

8月28日,芹苴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三名被告人T.M.K.(17歲)、N.M.T.(17歲)和H.N.Q.H.(16歲),三人均被檢察院以殺人罪起訴。

相約教訓他人

庭審中,檢察院代表宣讀了起訴書。根據起訴書,2025年1月12日,阮晉達與包括三名被告在內的五人,在芹苴市平水郡(現為芹苴市隆詮坊)的一家咖啡館喝咖啡並打檯球。

達告訴眾人,N.B.H.是名為“太子Binnka”的Facebook賬戶持有人,經常到隆和初中毆打學生,並在社交媒體上發帖(儘管實際上沒有學生反映此事)。

因為討厭,達便提議大家去找H.教訓他一頓。眾人同意。當天下午3點半左右,眾人看到H.騎摩托車載著一個人經過檯球店,便一起騎摩托車追趕,想攔住H.並毆打他。

他們追趕受害人的車約100米後,受害人掉轉車頭,隨即被達攔下並遭到毆打。

其中,被告人K.被認定用手腳毆打受害人,並撿起一塊帶水泥砂漿的磚頭砸中受害人頭部。達又撿起那塊磚,在受害人頭上砸了約15至18下。

被告人T.也用手腳毆打受害人。被告人H.只是坐在車上看車,等眾人打完後載他們回去。

將受害人打暈後,眾人停下來上車離開。受害人被送往醫院急救和治療,傷情被評定為46%。按出生日期計算,三人作案時年僅14、15歲出頭。

同樣根據起訴書,此案中的達及其他兩名同案被告在作案時已滿18歲,因此芹苴市公安局調查部門將該殺人案分案處理。所以今天的庭審只審理三名未成年被告人。

主審法官的深刻提醒

主審法官問被告們是否知道為什麼被起訴殺人罪。被告人T.說知道,因為對受害人造成了傷害。

法官解釋說,被告是殺人案的共犯,因此其行為會被“吸收”到主犯所實施的罪名中。

雖然被告本人並非故意殺人,但共犯(即達)用磚頭擊打受害人的頭部(人體的要害部位)。受害人沒有死亡是因為得到了及時搶救。

越南:少年犯案時年僅14歲4個月13天,如今坐牢還怎麼上學?

主審法官又問T.“還上學嗎”,沒等T回答就反問:“坐牢了怎麼上學?” 沒聽清T說了什麼,只看到所有被告都低著頭,雙手交叉,那是學生的手指,他們還沒吃飽,還沒憂愁。

主審法官轉向被告人H.,繼續嚴厲地說:“犯罪時你才14歲4個月13天,但積極程度不亞於其他被告,一被叫就興沖沖地跟著去。你只是坐著看車,別人打完了載你回去。你只是騎車搭同夥去,現在卻被起訴殺人罪,值得嗎?因為搭載同夥去打人而背上殺人前科。”

在法庭下方,H的母親抽泣起來,雙眼通紅……

“哪個父母會想到自己的孩子會這麼墮落。T和H都是家中獨子。父母生兒育女都希望孩子成器成才,這樣下去算什麼?一時衝動,聽朋友慫恿就去做,連累家人,影響未來……”

幸運的是,受害人表示諒解,並請求從輕處罰被告們。被告們參與程度不同,並非主謀。我希望你們以此為人生教訓,以後改正,成為對家庭有用的人,首先要對家庭有用,然後才能對社會有用。”主審法官告誡被告們。

兩位母親的心事

法庭進入評議階段,被告們低頭坐在原處等待。在走出去的家長中,T的母親N.M.N.走到坐在走廊長椅上的受害人母親面前問候。

她身材瘦小,因獨生子的事情面容憔悴,但N女士的分享表明,她已經和兒子一起度過了艱難的時刻,並將繼續陪他走向未來。

N女士說,當得知兒子被控殺人罪時(最初訴訟機構認定是故意傷害罪,後來改了罪名——記者注),她兒子非常震驚,沒想到後果如此嚴重,孩子甚至不想活了。

作為母親,看到孩子犯罪她很痛心,但看到孩子崩潰時,她必須更堅強地鼓勵他。她不僅走訪、道歉、賠償受害人家庭,還一直鼓勵孩子無論如何都要面對並設法克服。

T.正在上高中,但她擔心兒子的行為會影響學校聲譽,於是主動申請退學。她和兒子已經商量好,無論如何兒子都要服刑,服刑結束後家裡會讓他繼續上職業學校……

受害人H的母親說,他們夫婦有三個孩子,其中H是唯一的兒子。她是駁船油漆工。在這件事發生前,H常跟著媽媽幫忙刷船。

雖然工作辛苦要日曬,但H也幫父母掙錢撫養正在上高中的妹妹。出事之後,H現在沒有力氣和媽媽一起曬太陽幹活了,因為曬太陽久了會頭疼,所以只能在家幫忙做飯洗碗。

“我什麼重話也沒說,只當作是倒霉,幸好我兒子還活著,就當破財擋災。做人要有道德,如果現在為難別人,將來自己落難時別人也會為難你,凡事要有始有終。”受害人母親分享道。

評議後,考慮到從輕情節以及各被告作案時的年齡,合議庭判處K. 4年有期徒刑,T. 3年6個月有期徒刑,H. 2年6個月有期徒刑,罪名均為殺人罪。

同樣根據起訴書,警方在隆和初中核實,學校校委會確認從2025年初至2025年12月16日,學校未發現有學生反映在校內外被外人尋釁或在上學路上被攔截毆打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