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自10月1日起將國家體育綜合體交國防部直接管理

越南政府剛剛頒佈了關於移交國家體育綜合體的決議。

據此,政府同意將國家體育綜合體原狀移交國防部管理,並將在國家體育綜合體規劃範圍內的一部分土地面積移交河內市人民委員會。

移交和接收工作須在10月1日前完成。自此時起,國防部將直接管理國家體育綜合體。

移交原狀的組織、資產和財務

政府責成文化、體育與旅遊部牽頭,與國防部、河內市人民委員會及相關部委協調,制定並呈請總理頒佈移交決定,須在9月15日前完成。

在總理作出決定後,各方將移交組織架構、人員、資產、財務、文件及相關權利義務的原狀;以及該綜合體現有和正在進行的各項活動、任務、工作和公共投資項目。

在移交過程中,越南體育總局繼續對國家體育綜合體行使直接的國家管理職能。

在國防部完成接收並頒佈新管理模式下關於職能、任務、權限和組織結構的決定之前,國家體育綜合體繼續按照現行職能、任務、權限並使用現行印章。

國防部負責與越南文化、體育與旅遊部和河內市人民委員會協調,按照已批准的方案組織接收和管理該綜合體。

國防部還必須頒佈決定,按照新管理模式規定國家體育綜合體的職能、任務、權限和組織結構;並安排預算,確保移交完成後活動不中斷。

河內市接收部分土地

越南政府自10月1日起將國家體育綜合體交國防部直接管理

對於移交的土地部分,政府責成河內市人民委員會按照已批准的方案組織接收,並制定管理、使用方案。

河內市人民委員會牽頭,協調文化、體育與旅遊部和國防部,審查土地管理和使用現狀;確定國家體育綜合體各地塊的邊界、面積、界樁和地籍檔案。

河內市同時協調處理與土地、建設秩序及土地財政義務(如有)相關的現存問題和障礙,按照職權處理。

國家體育綜合體佔地超過247公頃,包括美亭體育場、水上運動宮、青年足球培訓中心、各訓練場和綠地公園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