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建設部發布通知,公佈副部長黎英俊在關於頒佈隆城國際機場乘客服務費決定草案的會議上的結論。
9月4日舉行的會議有來自財政部價格管理司和企業發展司、交通運輸安全司、計劃財務司、法律事務司、企業管理司、越南民航局和建設基礎設施司、越南機場總公司以及越南航空的代表參加。
黎英俊副部長表示,頒佈隆城國際機場乘客服務費(PSC)十分必要,可為依法組織提供服務以及收取、管理和使用服務費建立法律依據,同時滿足為12月將機場投入運營準備必要條件的要求。

黎英俊副部長責成越南民航局與越南機場總公司協調,審查並解釋各機關和組織在會上提出的意見,緊急完成決定草案,並在9月11日前通過交通運輸安全司提交建設部。
特別是,越南民航局和越南機場總公司必須審查並補充黨、國會和政府領導人關於制定吸引航空公司政策、推廣和營銷目的地、使隆城成為航空公司優先目的地的指示;闡明有關定價方法的分析和論證,以及擬議收費與《價格法》規定的國家定價原則的一致性。
各機構還必須闡明基於成本法確定國內乘客PSC的方法,以及以美元列出國際乘客PSC的法律依據和形式。
還必須審查發佈時機,以確保有足夠時間按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要求更新收費,並與隆城投運的準備工作保持一致。
根據決定草案和越南民航局的報告,黎英俊副部長責成交通運輸安全司牽頭,與越南民航局協調,完成檔案並提交建設部領導審議決定。
該司還受命在9月15日前完成決定草案,以徵求建設部黨委常務委員會意見。
越南機場總公司目前是隆城國際機場建設項目一期工程第3組成部分項目——機場內必要設施——的投資方,獲批總投資額約39.6億美元,由企業資本出資。
一期設計年旅客吞吐量為2500萬人次,年貨運吞吐量為120萬噸。
由於隆城是一座新建機場,此前從未為該設施確定具體服務收費,越南機場總公司已與仁川機場聯合體合作,按照財政部2024年發佈的第45/2024/TT-BTC號通知的指導,採用成本法制定定價方案。
據報道,根據計算結果並綜合考慮《價格法》規定的原則和定價依據,越南機場總公司提議隆城國內航班乘客服務費為每人3.64美元,國際航班為每人25美元。
越南機場總公司代理副總經理阮德興表示:“對於國際旅客,越南機場總公司提出了單獨路線圖,以在運營從新山一國際機場轉至隆城期間支持航空公司和旅客。”
據此,在頭兩年,隆城的國際乘客服務費預計為每人25美元,相當於內排國際機場目前適用的收費。兩年後,隆城國際機場將研究、制定並重新提交調整後的定價方案。
根據原交通運輸部(現建設部)2024年發佈的第1712/QD-BGTVT號決定,內排目前適用的國際乘客服務費為每人25美元,而新山一、峴港、雲屯和金蘭機場的收費為每人20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