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1日,中央檢查委員會在主任陳士清的主持下繼續召開第12次會議。
會上,在審議關於富壽省黨委違紀黨員紀律處分的報告後,中央檢查委員會認為:
阮輝玉——富壽省委委員、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在思想政治、道德、生活方式上出現退化。
同時,他在履行被交付的職責和任務中、在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工作中違反黨的規定和國家法律;違反關於黨員禁止事項的規定和表率責任,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引發輿論不滿,嚴重損害黨組織以及其工作機關、單位的聲譽,已達到必須予以紀律處分的程度。
根據違規的內容、性質、程度、後果和原因,依據黨的規定,中央檢查委員會建議有管轄權的機關審議並對阮輝玉予以紀律處分。
此前一天,即9月10日,公安部表示,反腐敗、經濟、走私犯罪偵查警察局(經濟警察局)正在調查發生在越美醫療投資股份公司及相關單位、地方的“違反會計規定造成嚴重後果、走私和受賄”案件。
經濟警察局已作出對阮輝玉——富壽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原衛生廳廳長、原富壽省綜合醫院院長)——以“受賄”罪立案偵查、逮捕羈押並搜查的決定,因其收受鉅額賄賂,違反《刑法》第354條第4款的規定。
在越美醫療投資股份公司及相關單位、地方發生的這起案件中,9月2日,公安部表示經濟警察局已作出補充刑事立案決定,同時對衛生部副部長陳文舜以“受賄”罪立案偵查、逮捕羈押並搜查。
據公安部稱,陳文舜有收受鉅額賄賂的行為。
7月底,公安部刑事警察機關還對越美公司前董事長裴真芳、越美公司經理何文南以及越美公司會計負責人陳氏紅幸,以走私和違反會計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罪立案偵查並予以羈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