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順化一酒館因在臉書發帖邀客吃野鳥被罰款

9月16日,順化市林檢分局表示,中心區域林檢站與葦野坊人民委員會和公安配合,對轄區內一家酒館進行檢查並作出行政處罰,原因是該酒館發佈廣告信息,稱銷售秧雞、鷺鳥以及一些野鳥。

此前,F.F. 酒館的臉書賬號發佈了一張照片,照片中一人手持一隻已宰殺的鳥,下方托盤上還放著多隻其他鳥,並附有廣告內容,稱該店今天有秧雞、鷺鳥……

根據這一信息,職能部門對該酒館進行檢查時還發現,菜單上介紹多道以鳥類烹製的菜品,如麻雀、鷺鳥、秧雞、斑鳩和夜鷺。

經檢查,工作組就酒館老闆為經營無合法來源的森林動物而進行廣告宣傳的行為,製作了行政違法筆錄。

由於這一行為,酒館老闆依據政府關於林業領域行政處罰的第146/2026號議定第19條第4款c項,被處以510萬越南盾的罰款。

順化市林檢分局局長黎玉俊表示,目前正值候鳥遷徙停歇季節,因此非法捕獵、收購和消費鳥類的風險可能上升。

林檢力量將重點在農田、潟湖地區、溼地、沿海以及鳥類經常出沒的地方巡邏;及時拆除陷阱、網具和誘鳥喇叭,同時核查並處理違法人員。

據黎玉俊介紹,檢查工作貫穿從捕獵、運輸到市場、餐廳、飯館買賣和消費的全過程。社交媒體上宣傳野生動物的賬號和群組也將被跟蹤、核查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