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省:楊庭祿先生因上交其在海底發現的11至12世紀哈努曼猴神像,獲得近9300萬越盾獎勵。
根據文化、體育與旅遊部副部長黃道綱9月16日簽署的決定,居住在萬祥社的65歲楊庭祿因向國家上交文物,獲得9287萬越盾獎勵。
廣義省文化、體育與旅遊廳獲准在今年從2026年文化事業經費中支付這筆獎金。
2021年初,楊庭祿在容橘海的翁奔海域釣魚時,發現許多破碎陶片。他下潛至離岸約50米處,看到一部分石像露出沙層。
同年3月,他與親屬打撈出這尊重約150公斤的石像,並租用吊車運回家。2023年,在地方政府動員後,他將該文物上交以進行保護。

廣義省綜合博物館的鑑定結果確定,這是一尊哈努曼猴神像,由細粒砂岩製成,高84釐米,寬40釐米。石像包括高14釐米的八角形石座和高70釐米的軀幹,呈現哈努曼神坐姿。
圓形頭部、凸出的眼睛、高鼻梁、大嘴,以及腹部的圓形花紋和流蘇等特徵表明,這尊石像具有晚期佔婆雕刻風格,並受到高棉藝術影響。
據專家介紹,該文物年代約為11至12世紀,尺寸較大,仍相當完整,具有研究和比較價值。2025年,廣義省人民委員會確立該石像的全民所有權,並交由博物館接收、保管。
根據規定,偶然發現並直接上交遺蹟、文物或國寶的人,可根據財產價值獲得獎勵。獎金並非按財產總價值統一比例計算,而是分段計算:首個1000萬越盾按30%計算,接下來的9000萬越盾按15%計算,1億至10億越盾部分按7%計算,10億至100億越盾部分按1%計算,超過100億越盾部分按0.5%計算。獎金尚未扣除個人所得稅。
因此,按9287萬越盾的獎勵計算,如果嚴格套用這一公式,這尊石像作為獎勵計算依據的價值約為23.37億越盾。
範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