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男子“借用”父親和表哥的榴蓮園,詐騙侵佔60億越南盾購果定金被判無期徒刑

9月29日,得樂省人民法院開庭一審,以詐騙侵佔財產罪判處阮維英武(34歲,住河內市春梅鄉)無期徒刑。

根據起訴書,2023年榴蓮季,武的親生父親N.D.H.(61歲,住河內市春梅鄉)有兩片榴蓮園正值收穫季節。

其中一片園有86棵榴蓮樹,產量估計約3噸,位於得樂省Dliê Ya鄉Dliê Ya B村。

另一片園有98棵榴蓮樹,產量估計約5噸,位於得樂省Dliê Ya鄉Ea Krái村。這片園與H.V.H.(40歲,武的表哥)的榴蓮園相鄰,後者有230棵榴蓮樹,產量估計約25噸。

2023年7月至9月期間,武趁父親回河內市老家、父親的榴蓮園與表哥的榴蓮園相鄰且沒有圍欄隔開之機,自稱是上述果園的園主,簽訂合同、收取受害人的榴蓮購果定金,進而侵佔超過60億越南盾。

據此,武收取並侵佔了12名個人和3家企業的上述款項,並將侵佔所得用於網絡賭博、個人揮霍,隨後潛逃。

越南男子“借用”父親和表哥的榴蓮園,詐騙侵佔60億越南盾購果定金被判無期徒刑

調查機關已收繳受害人提交的2段視頻和18份榴蓮購銷合同。至2026年1月,武在胡志明市新興坊潛逃時,依據通緝令被抓獲。

此前,2021年9月,武曾因妨礙公務罪被嘉萊省克容巴縣人民法院(現為嘉萊第12區域人民法院)判處9個月有期徒刑,並於2023年1月18日刑滿釋放。

檢察院以《刑法》第174條第4款a項規定的詐騙侵佔財產罪對武提起公訴。

在全面審查案卷、被告及受害人供述後,審判委員會判處武無期徒刑,並責令退還其侵佔的全部款項。刑期自武依據通緝令被捕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