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內一個十字路口的某個早晨,紅燈剛亮起,後方就傳來救護車的鳴笛聲。前方一輛汽車向前挪動,車輪越過停止線後又停住了。司機似乎也在猶豫:是再往前一點讓出通道,還是因為眼前是紅燈和攝像頭而原地不動?
事情只持續幾十秒,卻引出一個更廣泛的問題:一項目標正確的規定,是否就足以成為一項好政策?
第168/2024號議定自2025年初生效,其中汽車駕駛員不遵守交通信號燈將被處以1800萬至2000萬越南盾的罰款。高額罰款旨在增強威懾力。
但在道路上,一切並不像文件裡那樣清晰。標誌可能被遮擋,標線可能模糊,交通信號可能故障,有些地方標誌密集,讓駕駛員難以迅速辨認該遵循哪條指示。處罰越重,對標誌、信號和交通組織的要求就越必須準確。許多人感到困惑,只是因為想知道究竟該如何正確處理。
荷蘭政府政策科學委員會的一項研究《Why Knowing What To Do Is Not Enough——“知道該做什麼仍不夠”》,區分了用於瞭解、理解和處理信息的“思維能力”與用於決策和執行的“行動能力”。在壓力之下,這種能力還可能下降。
在交通中,駕駛員有時只有幾秒鐘作出決定,要想讓他們正確遵守,執行條件也必須清晰。
日新橋上的故事相當清楚地顯示了這種差距。9月24日,0米、50米、100米、150米和200米的標線被安裝,以幫助司機估算安全距離。僅僅三天後,在出現車輛緩行、局部擁堵以及許多擔憂意見後,這些標誌又被暫時拆除。主管部門解釋,這主要屬於指示牌,並非作為處罰依據。一項支持合規的解決方案,如果推出方式不當,也可能帶來更多困惑。
也很難要求立法者在文件生效前就預見所有情況。頒佈前的影響評估,即便做得再細緻,仍是基於對行為、成本和社會反應的假設所作的預測。只有政策被實施後,這些假設才真正與生活碰撞。
因此,許多國家重視執行後評估,以查看規定產生了什麼影響、成本如何,以及是否有意外後果。歐盟採用“evaluate first”(評估優先)原則,英國有“實施後審查”(Post-Implementation Review),澳大利亞則要求對有重大影響的法規變動進行再評估。
社交媒體也是一種信號來源。它不代表整個社會,但當同一個癥結被反覆提及,那可能是政策的“摩擦點”:條文不清、指引滯後、基礎設施不達標,或出現了起草者未預料到的情況。
幾百條或幾千條評論不能替代證據,但可以告訴管理機構該往哪裡看。之後必須用數據檢驗:行為如何變化、合規成本如何、哪些群體受影響、是否有意外後果,以及最初的目標實現了多少。
越南也正在更明確地提出這一問題。2026年4月,司法部組織專家、科學家徵求意見,以建立法律法規文件頒佈後執行效果評估的機制和標準,邁向“生活中的良法”。
對執行的跟蹤不應停留在統計已宣傳的文件數量、檢查次數或處理案件數量。需要了解的是:規定正在帶來什麼變化、民眾卡在哪裡、執行成本是否如預期,以及頒佈時未曾看到的後果。
第168號議定只是一個例子。任何政策在執行一段時間後都需要重新審視:目標實現了多少、民眾是否理解並做得到、執行條件是否足夠、成本是否超出預期、發生了什麼與最初假設不同的事。
一項好的規定不僅要在目標和權限上正確。民眾還必須能夠理解、有條件執行、有時間準備,並在新情況出現時得到指引。經過一段時間實施後,政策必須用現實生活中真正發生的情況來檢驗。
法律在頒佈時尚未完成使命,必須真正在進入生活時得到檢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