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討論黨員參與投資、經營活動規定

據黨中央辦公廳通報,10月6日,越南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繼續第二天的工作。

上午,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主持會議。中央委員和與會代表在會場工作,討論三項內容。

具體包括關於制定中央委員會決議的方案,該決議旨在加強黨的建設、整頓黨和政治體系,使其廉潔、堅強、全面,滿足國家在新紀元的發展要求。

總結落實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28/2022號決議五年情況,該決議關於在新階段繼續革新黨對政治體系的領導和執政方式。

第三項內容是關於總結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26/2018號決議,該決議關於集中建設各級幹部隊伍,特別是戰略級幹部,使其具備足夠品質、能力和威望,勝任任務。

下午,中央委員和與會代表在小組工作,討論三項內容。

包括“關於吸引和重用各行業、重點領域人才以服務國家快速、可持續發展的國家戰略”方案。

第二項內容是關於黨員參與投資、經營活動的規定(取代第十屆中央委員會關於黨員從事私營經濟的第15/2006號規定)。

第三項是關於黨的檢查、監督和紀律工作的規定(取代中央委員會關於黨的檢查、監督和紀律工作的第21/2026號規定)。

明天(10月7日),中央將繼續按議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