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各位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中央委員會委員,
尊敬的出席會議的各位代表同志,
越南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已完成議程,通過了各項決議、規定、方案、職權範圍內內容以及會議決議。我代表政治局和書記處,向各位同志致以誠摯感謝;對為會議提供參謀和服務的各機關予以表揚。
承接任期初以來的各項決策,本次會議將黨的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決議具體化邁出重要一步,把黨的建設與國家治理和發展國家結合起來。
這些決策旨在提高領導能力、執行能力,凝聚全民族力量。會議的價值體現在所解決的問題和人民生活發生的變化中。在閉幕前,我謹強調5項主要成果:
第一,中央委員會一致同意研究黨和國家長遠發展道路的基礎性問題的方向。
中央委員會通過了越南共產黨領導革命100年總結提綱、未來100年領導國家發展方向;總結向社會主義過渡時期建設國家綱領實施40年;研究修改補充黨章。這是總結經驗、發展理論、完善黨的組織基礎的依據。
中央委員會肯定繼續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胡志明思想,堅持民族獨立和社會主義目標;從越南實際出發發展理論,有選擇地吸收人類進步成就。總結必須闡明路線選擇、把握時機、凝聚全民族力量以及黨自我革新、自我整頓、自我完善的教訓;解釋成功與不足。總結必須為即將出臺的決策提供理論依據,識別需要研究解決的新問題。2030-2130年願景要求為國家後代準備長期發展能力和條件,承擔責任。
對於黨章,中央委員會通過了總體研究提綱和各組內容。研究必須與綱領總結相結合,保持黨章基本原則和穩定性;區分黨章的不足與執行規定和組織實施中的限制。不預設修改範圍、程度;只提出真正必要、有充分實踐依據且屬於黨章範圍的內容。修改黨章的權限屬於黨的全國代表大會。
各主持機關必須按進度開展工作,保證質量;動員理論家、科學家、實踐幹部的智慧,服務黨的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籌備和黨的戰略決策。
第二,中央委員會已就提高黨和政治體系自我革新、自我整頓能力作出新主張。
中央委員會通過了關於加強黨的建設與整頓,使黨和政治體系在新時期國家發展要求下全面、廉潔、強大的決議。中央委員會肯定取得的成果,指出自我檢查、糾正缺點、監督權力和履行職責方面的限制。黨的建設必須在政治、思想、道德、組織和幹部方面全面進行;提高戰鬥力、表率責任和服務人民意識。廉潔強大必須體現在工作成果、幹部廉潔和人民信任上。
黨的建設與整頓必須使黨組織強大、幹部成長、領導和解決工作更好。以建設為基本、長期任務;堅決預防、處理違規,防止退化、‘自我演變’、‘自我轉化’。要想自我改正,首先必須聽到真話。
黨委、黨組織必須發揚民主,讓幹部、黨員直言、有責任地發言;負責人必須虛心,願意聽取不同意見。不能因顧及情面、迴避而使缺點拖延、違規重演;必須克服錯誤和導致錯誤的疏漏。黨委、負責人對此負責。嚴明紀律,營造廉潔環境,讓幹部安心為共同利益解決難題。經常監督、早期預警,防止濫權和逃避責任。檢查監督中的權力也必須受到嚴密監督。
中央委員會通過了關於黨的檢查、監督和紀律工作的規定,符合新的組織模式。各級黨委、黨組織必須在檢查、監督、執行紀律和處理黨的紀律申訴中統一、正確權限、程序。紀律必須嚴明、公正。
新決議和規定必須鞏固黨與人民的聯繫。黨委必須從人民反映中自我檢查,保護直言建言的群眾。傾聽必須與答覆、解決相結合;暫時不能採納的問題必須解釋清楚。必須檢查對人民承諾的落實,審視指出的不足,以改進做法、完善政策。

第三,中央委員會確定革新領導、執政方式的要求,確保政治體系統一、有效運行。
中央委員會通過了關於革新黨的領導、執政方式的新決議。全面領導必須發揮各機關的職能、權限,切實落實黨領導、國家管理、人民當家作主機制。必須提高從發現問題、預測、選擇方案到決定、執行、檢查和調整的質量。數據、技術必須幫助準確參謀、及早識別風險。有權組織、個人對自己的決定負責。
必須克服包辦、代做、放鬆領導或對職權內事項多輪徵求意見。國家機關主動根據憲法、法律制度化、管理和施政。不干預已交辦的主動權,不放鬆檢查、監督,不增加處理工作的層級。已獲授權就必須決定並負責。
黨的路線必須按照正確精神制度化成為法律、政策,統一且可行。責任不止於頒佈文件。主持機關必須跟蹤執行,處理職權範圍內的障礙,建議修改不再適合的規定。當政策未達到目標時,必須審視參謀質量、政策設計和執行責任。
分級、分權必須與資源、能力和權力監督相結合。在兩級地方政府模式中,向基層交辦任務必須同時賦予權限、人力和資源。省級必須安排、培訓幹部,保障鄉級條件;中央機關必須及時處理屬於自身責任的障礙。工作受阻時,必須審視執行層級和交辦層級的責任。明確集體權限、個人責任,嚴守民主集中制原則。不得用集體責任掩蓋個人責任;個人不得代替集體決定。
革新領導方式必須從黨委、領導機關的工作作風開始。減少會議、重複報告;使用已核實的信息,把時間留給基層和解決問題。數字化轉型必須幫助工作通暢,不產生額外手續。
第四,中央委員會已決定革新幹部工作和吸引、使用人才政策,準備滿足國家發展要求的隊伍。
在總結第26號決議基礎上,中央委員會通過了關於幹部和幹部工作的新決議;同時通過了‘國家吸引、重用和發展各行業、各領域領軍人才戰略,服務國家快速、可持續發展’方案。國家戰略任務是選拔、使用、發展幹部隊伍的依據。
決議確定3個突破:評估、選拔、使用和篩選幹部;創造來源、發展隊伍和重用人才;完善幹部制度和治理方式。必須根據任務要求創造來源、培訓、安排;使用評估結果進行選拔、篩選,確保各任期繼承。品質、本領、真才、威信必須通過工作成果體現;評估成果必須考慮任務難度、執行條件和長期價值。成績不能抵消政治、道德、廉潔方面的違規。評估、推薦、安排幹部的人對自己的推薦決定負責。
把重任交給做得好的人;培訓、鍛鍊有潛力的幹部;按規定替換不滿足要求的人。戰略級幹部必須懂得預測、選擇優先事項、凝聚隊伍、處理跨部門、跨區域問題;基層幹部必須掌握轄區、解決問題、服務人民。按標準、任務要求擴大從非國有部門和海外越南人中選拔來源。準備多層級後備來源;關心年輕幹部、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科技幹部;發展領導管理隊伍和深度專家。負責人對工作、後備隊伍和組織能力負責。必須區分故意違規、謀私、不負責任行為與能力限制和為共同利益革新時的客觀風險。保護幹部必須有依據、及時,並與說明、克服後果相結合;不得利用來包庇錯誤。
人才戰略把重用放在關鍵位置,將吸引與培訓、發展和貢獻相結合。根據戰略任務找人、交事、授權,保障資源;以工作環境、創新機會、應有認可留住人。重用不等於任命領導管理職務;需要採取適合的使用形式,不一定都進入編制或在一個機關全職工作。連接國內人才、海外越南人和國際專家;把學校、研究院與企業結合起來。以發現、培訓國內人才為長期基礎。使用機關必須交辦相稱工作,創造條件掌握技術、建設隊伍、轉移知識;公平認可、待遇被吸引者和正在貢獻者。尊重專業,接受有控制的科研風險。
第五,中央委員會一致同意發展目標、預算主張和發揮資源,使2027年加速、突破。
中央委員會一致評估:在落實十四大決議的第一年,儘管世界快速、複雜變化,國家仍取得重要、較為全面的成果。前9個月GDP增長處於高位;大局平衡得到保障;財政收入、公共投資、FDI、進出口、旅遊大幅增長。許多手續、積壓項目、基礎設施障礙得到解決;數字化轉型有進展。社會民生得到改善;國防、安全得到鞏固;對外是亮點,具有國際影響。這些成果肯定了經濟、國家的抗壓能力、適應能力和潛力。
然而,增長質量、國內企業競爭力仍有限;價格壓力增加;撥付、處理積壓項目仍緩慢。資源已安排但使用緩慢。除了外部影響,組織實施仍是薄弱環節:一些機關、地方不主動,協調緩慢,基層能力有限。
黨委、管理機關、負責人必須克服這些限制。最後幾個月,各部委、地方必須及時處理職權內事項,對超越權限事項附帶方案報告。動力地區、龍頭地區、增長極必須發揮引領作用。
中央委員會一致同意2027年主要目標、指標和重點任務,力爭GDP增長10%以上,CPI平均漲幅約4.5%,保持宏觀穩定,保障大局平衡。2027年必須加速、突破,為後續年份創造勢頭、格局和力量;具體化第18號結論,與第19號決議的發展模式革新相結合。高增長必須建立在生產率、競爭力、自主能力和長期穩定基礎上;同時促進社會進步、公平,保護環境,提高人民生活各方面。
必須把已動員資源投入生產經營,創造更多就業和發展能力。破解體制瓶頸,同時提高資金吸收能力,保障基礎設施、能源、人力;疏通私人投資,鞏固購買力,發展國內企業。不得浪費資金、土地、資產和機會。協調財政、貨幣政策支持增長,控制通脹、風險。公共投資必須引領社會投資,連接區域,擴大生產能力;撥付與實際工作量、質量掛鉤。外國投資與轉讓技術、企業對接、提高國內價值相結合。科學、技術、創新、數字化轉型必須提高生產率、競爭力。
關於預算,中央委員會一致同意2027年平衡主張以及中央預算與地方預算收入分配;保障中央預算主導作用、地方主動性,補充工資改革積累來源。培育收入來源,從分配環節節約,以增加重點項目、緊迫項目和社會民生資源。
審查、建議調整關於各行業、領域預算支出安排比例的規定;不再頒佈更多此類規定。當變動或新政策影響預算收入時,允許按正確權限的調整預算評估財政-預算任務完成情況。嚴明財政紀律,保障長期平衡;以實際結果評估支出效果,把分配責任與使用掛鉤。
中央委員會通過了關於黨員參與投資、經營活動,鼓勵正當致富,同時保持黨的本質、在非國有部門建設黨和公共廉潔的規定。參與權利、條件和限制必須符合法律地位、職責、利益衝突風險程度。監督必須依據所有權、支配權、實際利益,而不僅是名義持有人;保護合法經濟活動,不讓權力、信息、公共資產成為私人優勢。利益衝突必須報告、按權限處理,不能止於申報。黨員經商必須帶頭守法,尊重勞動者合法權利和利益;創造條件讓他們進步,獲得與貢獻相稱的成果,促進社會進步、公平,鞏固人民、勞動者與黨的聯繫。
會議的各項決策必須同步落實,把黨的建設與國家發展結合起來。落實結果是評估領導能力、幹部工作、各機關和地方責任的依據。會議結束後,我建議各位同志集中3項任務:
第一,充分具體化、及時制度化會議各項決策。政治局、書記處領導、指導;國會黨委、政府黨委及各級黨委按權限執行。必須明確任務、責任、執行條件;處理交叉內容,避免重疊、遺漏責任。已明確的事必須立即做;試點必須明確範圍、權限、期限、評估標準和風險控制。
第二,最高水平完成2026年任務,為2027年加速、突破奠定基礎。各部委、地方主動解決障礙,為來年準備計劃、預算、人員和資源。不得因決定緩慢、逃避責任而使已解決困難、已確定必須做的事繼續拖延。
第三,加強檢查、監督執行併發揮人民作用。緊跟重點任務,及時解決障礙、糾正不足;檢查克服、處理責任情況。祖國陣線、各政治-社會組織加強動員、監督、論證;保障人民參與、享受成果。
尊敬的各位同志,
每位中央同志必須直接領導、指導被分配領域、地區;選對重點事項,把自己責任範圍內問題解決到底。已接受工作必須做,已承諾必須落實,有存在問題、缺點必須克服、改正。表率必須從我們開始,從日常工作開始,在每個組織和整個體系中產生轉變。
會議結束後,每個黨委、每名幹部、每名黨員請同人民一道投入工作,解決困難,開啟發展機會。
以本領、智慧、全民族大團結力量,我們決心勝利落實十四大決議,建設繁榮、幸福的國家,不辜負人民信任。
我要求中央辦公廳與有關機關早日完善會議文件,以便政治局、書記處於2026年10月16日組織全國會議宣傳、貫徹和部署落實越共十四屆四中全會決議。
本著這一精神,我宣佈越南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閉幕。祝各位同志身體健康,圓滿完成對黨和人民的重任。
謹致誠摯感謝各位同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