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此,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決定批准企業國有資本重組計劃,分為兩組:國有企業繼續保留目前在企業中持有的國有資本比例;國有企業及擁有國有資本的企業則對企業國有資本實施安排和重組形式。
第一組包括11家企業,具體為:胡志明市國家金融投資公司、西貢供水總公司 – 一人有限公司、西貢工業總公司 – 一人有限公司、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人有限公司、平陽省建設彩票一人有限公司、巴地頭頓省建設彩票一人有限公司;
西貢貿易總公司 – 一人有限公司、西貢旅遊總公司 – 一人有限公司、新順工業發展一人有限公司、外國機構服務一人有限公司、草禽園一人有限公司。
第二組包括60家企業,其中32家企業合併成立並將資本所有者代表權移交至城市服務領域總公司;19家企業將資本所有者代表權移交至:西貢工業總公司 – 一人有限公司、西貢旅遊總公司 – 一人有限公司、新順工業發展一人有限公司和胡志明市國家金融投資公司。
該組中還有1家企業保留國有資本部分但降低比例,即Becamex工業投資與發展集團股份公司;18家企業將解散、破產,預計在2027年12月前完成。
被列入預計解散、破產名單的單位包括:東興生產服務公司、新富出口加工公司、霍門國營食品加工企業、頭頓綜合印刷企業、巴地頭頓農產品和小手工業進出口公司、Lisata聯營企業、崑山進出口股份公司以及川木縣城市與公共服務股份公司。
至於西貢農業總公司 – 一人有限公司和巴地頭頓林業一人有限公司,將根據政府2024年1月12日第04/2024/NĐ-CP號法令進行重組;該法令修訂補充了政府2014年12月17日第118/2014/NĐ-CP號法令關於農業、林業公司安排、革新與發展及提高運營效率的若干條款。
關於實施路線圖,決定明確4個時間節點。從2026年9月至2027年6月30日,組織宣傳、貫徹決定內容,以便在開展實施過程中形成高度共識和一致,並充分準備必要條件、手續。
從2027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集中實施企業國有資本重組形式。2028年底,組織初步總結、評估取得的結果,提出適合2029-2030年階段的措施和任務。
從2029年1月1日至2030年9月30日,繼續對尚未完成的企業實施重組形式。從2030年10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組織全面總結、評估安排結果,提出2031-2036年階段擁有國有資本的企業安排任務、措施和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