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委員會10月15日發佈第400/KH-UBND號計劃,要求全市100%大型工程以傳感器、攝像頭、人工智能或其他適用技術方案監控揚塵。該計劃把建設施工、材料運輸、道路揚塵、焚燒秸稈和農業副產品、違規焚燒垃圾等列為重點控制排放源,同時管控交通與工業排放。
按計劃分工,河內建設廳須主持並與各坊、鄉人民委員會編制工地、拆除點、材料堆放場和廢棄物接收點清單,明確投資方、承包商、運輸線路和作業時間,優先管控正在挖土、平整場地、拆除的工程,以及靠近學校、醫院和居民區的工程。建設廳須在2026年10月內完成大型工程和高風險工程清單,並要求這些工程把監控數據連接至坊、鄉公安機關和人民委員會。
對施工方,計劃要求採取遮擋、覆蓋散裝材料和未施工空地、硬化並保持內部道路及出入口清潔等措施;切割、鑽孔、拆除須配吸塵或溼法作業;高處清運廢棄物須使用封閉設備或管道。每個大門設檢查點,車輛進出須檢查車廂密閉、遮蓋和撒漏情況,出場前沖洗車輪、底盤和車身泥汙,並建立與車牌、運輸單位、進出時間、材料種類和檢查結果掛鉤的臺賬。洗車區和出口須安裝攝像頭,優先識別車牌。
計劃還規定,2026年11月15日前,高層建築和城區項目工地圍擋須達到最低3米高度,並符合技術規範和區域特點;須建不低於40釐米高的圍牆;工地周邊監控攝像頭數據須至少保存30天。
在運輸和道路清潔方面,河內市公安局主持檢查並處理未遮蓋或遮蓋不嚴、撒漏材料、帶泥上路、超載和非法傾倒的車輛。投資方須對工地大門及車輛進出線路沿線50至100米範圍內因施工撒漏的泥土及時收集,保障交通安全。坊、鄉人民委員會和環境衛生活動管理單位須按線路編制清潔清單和日程,優先揚塵汙染重點路段,並採用清潔程度、揚塵復發情況和撒漏點處理時間等關鍵績效指標評估。加強管控期間,重點積塵路段建議每日至少清潔兩輪,工地大門和撒漏點按實際檢查增加頻次,優先安排在夜間、早高峰前和交通低峰時段;下雨、路面已溼或存在安全風險時可調整或取消灑水。
針對露天焚燒,坊、鄉人民委員會須繪製常發生焚燒垃圾、樹葉和農業副產品的點位圖,安排幹部、鄉級公安和當地力量按區域和風險時段檢查;接到正在焚燒的信息須立即核實、阻止並依權限處理。各地須安排收集樹葉、樹枝、大件垃圾和秸稈的時間與地點,指導堆肥、收集作原料或移交處理單位,並在收穫季前公開接收聯繫方式和替代方案。農業與環境廳主持接收衛星、攝像頭和社區反映的火點信號,即時轉交地方和市公安局,並跟蹤復燃點及當地政府處理責任。
計劃同時提出完善公交、城市鐵路、公共自行車等公共交通網絡,增加公共停車場,推進公共交通使用清潔能源;責成科技廳主持,會同農業與環境廳、建設廳、河內城市環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等研究國際經驗,向市人民委員會提出受控試驗若干新技術、新模式,近期包括按實時數據控制工地揚塵、超標自動啟動降塵措施,以及在工地、材料集結場和大揚塵區域使用噴霧、高壓降塵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