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6日,平福省人民委員會要求該省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報告山海集團關於通過平福省的胡志明市-土龍木-春城高速公路建設包的建議。
同時指導平福省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直接與承包商合作處理解決山海集團的建議。
此前,同日上午,山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黎清向平福省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簽署了文件,抗議上述包的相關投標結果。
其中,山海集團是參與投標的5家承包商之一,平福省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是項目業主。
根據文件,3月17日,業主通過網絡公開開標。業主提出的包價超過8800億越南盾。之後,5家企業參與了投標。
具體來說,山海集團的投標價超過7322億越南盾,Cienco 4集團超過8006億越南盾,IB2500057961高速公路聯合體超過8040億越南盾,平福省高速公路聯合體超過8360億越南盾,HCM-TDM-CT高速公路聯合體超過8660億越南盾。
根據投標價,山海集團節省了1484億越南盾。其他企業的節省金額較低。最低的是HCM-TDM-CT高速公路聯合體,節省金額僅超過140億越南盾。
然而,山海集團表示驚訝的是,5月22日,業主選擇了投標價最高的HCM-TDM-CT聯合體(包括長山建設總公司,NTV Thanh Phát貿易服務和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中標。

與《青年在線》交流時,山海集團領導表示,業主提出的排除其他4家承包商(包括山海集團)的理由是因為未能滿足包的技術要求。
而山海集團在投標文件中承諾最長保修時間10年-是承包商要求時間的兩倍,並且投標價最低,為國家節省最多。
山海集團還認為,業主在投標中有違反法律規定的跡象,導致國家資金大量流失和浪費。
因此,該集團已向平福省人民委員會發送文件抗議業主的選標決定,建議按照《投標法》的規定解決,並向職能部門發送文件審查澄清。
“我們將向平福省人民委員會領導發送建議書,要求澄清這一問題。如果解決不滿意,我們將向更高層次提交建議書,甚至提起訴訟,以使投標環境真正透明”,山海集團領導說。
關於此事,平福省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表示尚未收到山海集團通過正式渠道或國家投標網絡系統的任何正式建議。
委員會僅通過社交媒體瞭解到信息,並正在快速報告平福省人民委員會。
與此同時,平福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室領導表示,在收到事件報告和與山海集團工作會議結果後,平福省人民委員會將向新聞機構發佈正式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