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多所公立學校在新學年開學時向家長髮出繳費通知,部分幼兒園的通知單列出約20個收費項目,每月總額接近440萬越南盾。小學和初中階段同樣存在名目繁多的收費,除午餐、飲用水等必要開支外,大量項目與校外機構合作開展,包括STEM教育、數字公民、外籍教師英語課、國際標準信息學以及用外語教授數學和科學等。
這些項目在名義上屬於自願參加的服務,但家長反映實際選擇空間有限。有小學將STEM、數字公民、外籍教師英語等合作課程安排在下午第一節課,而原本的6節正課(含外語和體育)被分散到週二和週五上午。如果家長不報名參加合作課程,孩子上午的放學時間在8時30分至10時15分之間不等,下午上課時間也每天不同,週四要等到14時20分才有正課。對於按固定時間上下班的家長來說,接送安排難以協調,只能繳費讓孩子留在學校。
胡志明市教育培訓廳在新學年發佈了關於公立教育機構收取學費以外服務費用的指導文件,允許學校組織14類教育服務並收費,涵蓋才藝班、藝術體育、俱樂部、選修信息學、外語、STEM、數字能力、人工智能以及高質量和國際融合教育內容。學校據此儘可能多地選擇合作項目。校方在文件層面均表示遵守規定,沒有將合作課程穿插在正課中間,但實際課表安排被指製造了變相強制。
有教師和分析意見指出,教育部近期頒佈的第85號通知對加強教育活動和按學生需求開展的活動作出規定,但學校難以區分兩者的界限。如果缺乏具體指導,合作課程可能改換名稱後繼續收費,家長的經濟壓力不會減輕。教育部已要求各地在發現違規收費後3天內在媒體上公開違規機構名單,並建議國會相關機構加強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