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訓部第85/2026/TT-BGDĐT號通知將於11月15日正式生效,對學校加強教育活動和按學習者需求開展的教育活動作出區分。胡志明市阮友壽高中校長杜廷道表示,加強教育活動由學校教師直接授課、不得向學生收費,可排入正課時間表;有校外合作方參與、獲准收費的銜接課程則須取得家長同意,並排在正課時間表之外。
杜廷道指出,執行該通知最困難之處在於把按需求開設的課程從正課時間表中分離出來。學校通常把這些課排在當天最後一節或週六,但週六上課給學生帶來不便,集中排在最後一節又難以同時配齊授課教師。他認為,合作方難以在同一時段提供足夠人手,或師資質量無法保證,會影響家長和學生期待的教學質量一致性。
同市丁先皇小學校長範玉蘭也作出類似區分:本校教師直接授課的加強英語屬於加強教育活動,STEM教育、生活技能、外籍教師英語等由外部合作方參與的內容屬於按需求教育活動。她強調,後者必須事先徵求家長意見並讓家長報名,可在學年開始時或上一學年末辦理,嚴禁強迫學生參加。
在時間安排上,範玉蘭建議按需求課程排在正課之外,最好放在當天課程末尾,方便未報名學生提前回家。她舉例說,按現行規定學生每天7節、每週5天共35節,時間表須先排滿教育培訓部規定的課時,再安排按需求課程。目前各校希望胡志明市教育培訓廳和坊鄉領導儘快就哪些內容可收費、時間表如何編排給出具體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