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總理於2026年10月15日簽發第70/CĐ-TTg號電文,要求加強2026年最後幾個月的價格管理和調控工作,以助力實現既定通脹控制目標。該電文由副總理阮文勝簽署。

電文要求各部部長、部級機構負責人以及各省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加強價格管理和穩定工作,集中指導落實多項重點任務:主動跟蹤、分析、預測市場價格走勢,並制定符合實際情況的調控方案;確保必需品和服務供需平衡、價格穩定;對由國家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審慎調控價格;加強地方價格管理責任;加強價格法執法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違法行為;加強信息宣傳,穩定市場心理。

該指示發佈前,政府於10月9日至14日期間頒佈了多項法令,涉及國內商品越南原產地認定、生產鏈項目支持條件、行政手續控制、彩票經營行政處罰、專家人才吸引機制等。其中第384/2026/NĐ-CP號法令規定國內生產流通商品的原產地認定規則,第389/2026/NĐ-CP號法令對彩票經營領域行政處罰作出規定,個人最高罰款1億越盾、組織最高2億越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