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苴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張景宣已責成市工貿廳牽頭,會同農業與環境廳等相關部門,按照農業與環境部的指導,核查並參謀在芹苴市內城區淡水水域流域內,為工程和項目填築用途勘探、開採和使用海砂的許可順序與手續。這一安排涉及在淡水水域內使用海砂,而農業與環境部同時提出了防止鹽水影響周邊環境的具體要求。

農業與環境部提示,需確定填築區位置及其與最近種植區的距離,據此研究在填築區四周修建圍堤,或使用防滲材料把使用海砂的區域與周邊環境隔開。部門還要求用溝渠系統收集填築區流出的溢流水和滲水,經處理後再向外排放,絕對不得直接排入內田渠道。

在鹽度控制方面,農業與環境部要求經常檢查填築地點周邊水域的鹽度,只有在已具備控制砂中鹽度措施的情況下才能使用海砂。使用原狀海砂填築時,需注意其性質、顆粒組成及相關特性,採取相應技術措施以滿足技術要求。

農業與環境部還表示,使用海砂造成的鹽汙染處理須符合各環境組成部分的技術標準與規範,並滿足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用於不同活動的質量要求。受汙染土壤的改良與恢復依照政府2022年第08號法令第13、16、17條執行,同時須在使用海砂前、中、後開展環境監測,監測依照原資源與環境部部長2021年第10號通知進行。

按規定需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海砂填築項目業主,須提出環境監測與監督方案,並負責制定和實施各環境組成部分的監測計劃。項目業主須選擇適當的受鹽汙染水處理技術,收集和處理過程須符合環境技術標準與規範;若不遵守環境保護要求並造成環境汙染,項目業主將受到環境保護領域行政處罰。

此前,芹苴市人民委員會已向VSIP芹苴股份公司頒發海砂礦產開採許可,用於永盛工業園區一期基礎設施投資建設與經營項目(又稱VSIP芹苴工業園區)的試點。開採區面積超過386公頃,最大開採能力超過每年480萬立方米,開採期限3年。海砂預計用於填築VSIP芹苴工業園區內約16公頃地塊,填築量超過30萬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