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樂省人民委員會主席杜友輝已就公共投資資金撥付情況作出書面指示,要求各投資方和獲分配資金計劃的單位立即核查每個項目的剩餘資金,明確已完成工程量、具備支付條件的檔案、尚缺手續及處理進度。各單位須對撥付結果負責。

根據指示,2025年資金獲准延長至2026年執行的,須在12月31日前完成撥付;2026年資金計劃須在2027年1月31日前完成撥付。杜友輝強調,若2025年延長至2026年的資金計劃未能撥付完畢、導致預算被取消,投資方須向省人民委員會承擔責任。

得樂省人民委員會表彰了8個撥付結果較好的項目管理委員會,同時對Ea Kar建設投資項目管委會提出批評,要求其負責人認真檢討執行結果,查明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和責任,並在10月內製定補足缺口的進度安排,避免工作量繼續積壓到年底。

據得樂省財政廳報告,截至10月2日,2025年公共投資資金中延長執行的部分總額為5628億越南盾,實際尚需撥付超過2700億越南盾。部分單位撥付緩慢,如農業與環境廳為19.58%、科技廳為1.78%、教育與培訓廳為0.21%。另有7個單位尚未撥付,其中5個已完成決算、無支出任務,衛生廳和Ea Nuôl鄉仍有支出任務但未撥付。

2026年全省公共投資計劃總額超過1.12萬億越南盾,已分配約1萬億越南盾,尚有超過1270億越南盾未細化分配。省主席要求承擔檔案准備任務的機構儘快完成職責範圍內手續,確保具備審議分配資金的條件;對徵地拆遷存在障礙的項目,投資方須與各鄉、坊人民委員會及有關機構配合,逐一定位需處理的位置、內容、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超出權限的問題及時上報省人民委員會。

省主席同時責成財政廳繼續按投資方跟蹤撥付結果,及時彙總未按進度執行、資金已無撥付可能或需調整的情況,報省人民委員會審議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