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老街省一名16歲男學生駕駛摩托車在限速40公里的路段被測得時速82公里,遇交警示意停車時掉頭逆行逃離,隨後被攔下。老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處第三公路交警隊已對其5項交通違法行為立案處理,預計罰款總額約1000萬越南盾。

第三公路交警隊隊長阮進忠中校10月17日晚表示,事件發生在10月16日7時05分左右,執勤組在Âu Cơ路巡邏管控時發現這名學生超速行駛。該路段最高限速為40公里,其車速超出42公里。交警示意停車檢查時,駕駛人未服從,而是掉頭駛入逆行方向,存在引發交通事故的風險。

執勤組採取業務措施將車輛攔停,查明駕駛人為B.N.G,2010年1月5日出生,住老街省Âu Lâu坊。交警認定其共有5項違法行為:超速20公里以上;未安裝左側後視鏡;不服從交通管控人員指揮;駕駛時未隨車攜帶車輛登記證;在設有禁止逆行標誌的道路上逆行。

交警已就上述5項行為對B.N.G製作行政違法筆錄。按職能部門提供的信息,這5項行為的罰款平均合計約2000萬越南盾;由於當事人未滿18歲,按未成年人規定適用,預計罰款總額為1000萬越南盾。

第三公路交警隊通過此案提醒家長加強對子女的管教,督促其遵守交通法規,不要將車輛交給不具備駕駛條件的人使用;同時建議學生認真服從交警指揮,遵守限速和行駛方向規定,以保障自身及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