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剛剛決定收回位於新平郡第2坊的3,541.9平方米土地(出租車停車場)(毗鄰新山一國際航站樓入口道路)。
收回的原因是南部航空港務不再需要使用土地,並自願按照規定的文件歸還土地。
據此,胡志明市領導要求南部航空港務將上述3,541.9平方米土地移交給土地發展中心。
同時,將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和與土地相關的其他財產權移交給胡志明市農業與環境局。
隨後,土地發展中心負責接收上述土地並管理、提出合理開發建議。
而胡志明市農業與環境局負責收回證書,將檔案轉交給胡志明市土地登記辦公室更新、修改地政檔案、土地數據庫。
這塊位於新山一機場旁邊的土地自2017年起由南部航空港務管理。之後,該地區被用作出租車停車場。
過去,這裡是出租車調度等待接送乘客的地方,有助於減輕新山一機場入口的交通壓力。
如今,T3航站樓投入使用,這塊土地的使用需求也發生了變化。目前,上述區域的出租車、網約車需求大幅減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