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芽莊市中心29座以上客車禁行時間框架

5月29日,芽莊市人民委員會表示,已就調整市中心高峰時段29座以上客車禁行時間框架達成一致。

據此,芽莊市人民委員會允許29座以上客車在下午4:30至6:30的時間框架內,在Lê Hồng Phong – Tố Hữu – Võ Văn Kiệt – Phước Long – Võ Thị Sáu – Tô Hiệu – Trần Phú – Vinpearl碼頭及其反向路線上行駛。

芽莊市人民委員會要求經濟和基礎設施部門拆除上述路線上下午4:30至6:30對29座以上客車的禁行標誌,並安裝新的標誌以符合新頒佈的時間框架。

同時,建議慶和省公安交警部門組織流動巡邏隊,指導車輛遵守上述路線的交通分流規定,並對故意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2024年12月,芽莊市已就調整市中心29座以上客車的交通分流組織作出決定。

據此,所有29座以上客車(包括貼有旅遊車標誌的車輛)每天上午6:30至7:30和下午4:30至6:30禁止進入芽莊市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