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街省人民委員會主席要求省內各廳局和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能,研究省人民議會監督團關於磷灰石礦管理、開採與加工政策法律執行情況的監督報告,繼續排查進度滯後項目及存在的困難障礙。
根據安排,屬於本級權限的問題應主動指導解決;超出權限的事項須及時提出建議並報省人民委員會按規定審議處理。省人民委員會主席同時要求繼續核查進度滯後的磷灰石礦相關項目。
在財政收入分配方面,省人民委員會主席責成財政廳牽頭,與省稅務局及相關機構研究修改省人民議會2025年12月9日第16/2025/NQ-HĐND號決議,方向是讓礦產開採、加工產生的收入繳納並分配給有開採加工活動的鄉級地區,以兼顧地方政府的權益與責任。
上述修改研究結果須於2026年第四季度向省人民委員會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