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Greenfield公寓自2019年12月交付使用以來,320戶居民至今仍未取得房屋產權證(俗稱“紅本”)。公寓管理委員會主任黎黃全表示,管委會已多次與投資方會面,並多次以書面形式請求有權限的各級機關為住戶辦理產權證,但問題拖延至今已近七年。
該公寓位於胡志明市盛美西坊蘇維埃義靜路830號(舊門牌686號),由第二建設商貿股份公司(ACSC)作為項目投資方建設,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於2016年10月14日以第5425/QĐ-UBND號決定批准投資。據黎黃全介紹,2026年10月9日,胡志明市土地登記辦公室發佈第28825號通知,涉及Greenfield 686公寓項目。
上述通知顯示,胡志明市第1645號工作組要求投資方繼續以書面形式向農業與環境廳(市土地登記辦公室)提出意見,明確公寓內停車位和幼兒園工程屬於共同所有還是投資方單獨所有,同時聯繫環境保護分局以獲取項目環境手續辦理指引。通知還要求農業與環境廳土地經濟處儘快複核財政廳2026年3月9日第5455號公文、市土地估價委員會2023年12月19日第418號通知及2024年12月27日第10381號公文中的意見,就項目具體地價方案及補充財政義務向主管部門報告,作為向購房者發證的依據。
2026年10月14日,投資方已就第28825號通知作出書面回覆,稱已按2026年6月10日轉交材料單完成並提交環境許可證申請材料,並指出環境許可證材料與房屋產權證材料完全獨立。投資方還請求市土地登記辦公室“將停車位面積和幼兒園區域相關內容與為購房者辦理公寓產權證的手續分開處理,以免影響已接收房屋並穩定使用多年的居民合法權益”。
在補充財政義務方面,胡志明市農業與環境廳第16302號通知稱,根據諮詢單位建議,該廳將於2025年12月發文報市人民委員會,就調整項目規劃建築指標時與“無欠債和法律問題中心”協調、不產生補充財政義務一事提出意見,供市人民委員會審議決定。但通知發佈至今已10個月,仍未有正式文件確認投資方是否負有與項目相關的補充財政義務,而這是投資方提交產權證申請材料的基礎。
投資方表示,近幾個月多次聯繫市土地登記辦公室提交補充材料,但均被拒絕辦理產權證手續,理由為材料尚不充分,並稱該單位尚未收到相關補充材料、電子系統上也無更新記錄。此外,Greenfield 686項目此前因投資方與越南工商銀行(Vietinbank)原平陽分行達成協議,購房者只能以未來形成的住房作抵押向該分行貸款,即“分期貸款”;同等貸款形式下該行利率高於部分其他銀行,而分期貸款方式利率又遠高於以產權證作抵押的貸款方式。利率差額對貸款購房的業主構成不小損失,取得產權證將減輕業主的經濟和心理負擔。有權限機關在辦證過程中的拖延,令許多業主十分不滿和不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