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合併後,每個村莊、街道、特別區預計至少安排32個編制,不包括黨團和村級軍事指揮部的編制。這一編制數量可以根據人口規模進行調整,但村莊最多不超過50人,街道和特別區不超過70人。
各地也被要求審查和精簡不符合標準的情況,以提高隊伍質量,在5年內將編制數量調整到規定水平。
合併後村級編制的結構包括:人民議會設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人民委員會設一名主席、兩名副主席和三個專業科室——每個科室有6人。公共服務行政中心由一名人民委員會副主席兼任執行主任,另設一名副主任和5名公務員。人口規模在16,000及以上的村莊,按照標準增加編制:山區每增加1,000人或其它地區每增加2,000人,增加一個編制。
保持現狀的村莊鼓勵不設立專業科室,而是增加一名人民委員會副主席,總編制為25人。超過標準32人的編制將被轉移到面積更大的村莊,發揮發展動力作用。如果村莊人口規模達到60,000,則可以增設一個專業科室。
特別區富國島由於規模特殊,保持現有編制數量,最多組織5個專業科室。這裡的精簡將在5年內進行。

合併後,全國還有34個行政單位,包括6箇中央直轄市和28個省。村莊、街道、特別區總數為3,321個。其中,23個由合併形成的新省被要求在5年內進行結構調整,精簡和提高幹部隊伍質量。11個未合併的省市保持編制穩定,自主安排人員以確保運作順暢。
預計到2026年,內務部和中央組織部將根據實際情況發佈一套詳細的分配、協調和向各地交付編制的標準。
預計合併後,全國省級編制減少超過18,400個,村級編制減少110,700個,村級非專職人員減少120,500人。全國大約還有91,784名省級幹部、公務員和職員,以及199,000名村級編制在兩級地方政府系統中。


